????“目前我們國家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已有了巨大進步,但我認為還應加大對惡性性侵兒童的犯罪懲處和受害人保護力度。”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原黨組成員張靜在接受光明網采訪時說。
在今年的兩會上,張靜委員的提案重點關注了對惡性性侵兒童的犯罪懲處,建議從定罪處罰和法律援助這兩方面加大力度。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原黨組成員張靜接受光明網采訪
現狀——
未成年人性侵案件頻發 留守兒童群體亟需關注
全國婦聯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全國有6100多萬名農村留守兒童,每5個孩子中就有1個農村留守兒童。由大量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組成村莊,安全問題頻頻發生。
而據某機構發布的《性侵未成年人千案調查與研究報告》顯示,從年齡上看,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占被害人的絕大多數,被害人不僅包括女童還有男童;從家庭結構上看,家庭結構發生變化的兒童以及流動兒童、留守兒童更易遭到侵害。此外,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還呈現受害人低齡化、鄉村案發高、熟人犯案多等特征。
在2012到2014年內,在全國婦聯系統接受的有關性侵女童投訴量增加了10%,呈現出上升趨勢。根據該調查機構對2009-2014年媒體報道的1065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分析,侵害人的行為方式以強奸、猥褻為主,有的同時涉及兩種行為。
“這僅僅是被曝光后的案件調查,不是說統計了一千多件就只有一千多件,還有那些沒有被媒體曝光的呢?還有那些沒有報案的受害者呢?他們是沉默的大多數。”對于目前未成年性侵案的現狀,張靜委員頗感擔憂。
建議——
從重處罰起刑點為五年 提前法律援助時間
“目前,無論在惡性猥褻兒童案件的定罪處罰上,還是對被害人的法律救濟和保護力度上,都存在很多不足。”張靜坦言。
張靜表示,我國刑法對于強奸罪和猥褻罪的法定刑的規定有著較大差異。事實上,如果沒有聚眾或當眾情節,即便按猥褻罪從重處理,最多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如前述六個月女童遭性侵案件一審結果即為五年,而在實際過程中有不少僅判三年左右,這樣往往不能有效懲罰侵害人。
對此,張靜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對刑法修正案(九)做出司法解釋,明確“侵入式”猥褻行為屬于刑九修正案第十三條第二款中的“其他惡劣情節”,從重處罰,起刑點為五年。
此外,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等規定,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自審查起訴之日起才可以申請援助。“實際上,審查起訴之前的偵查階段,對于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權益保護非常重要。例如,在律師的指導下收集和保存證據,在訴訟程序中注意保護兒童的名譽以及盡量使其免受二次傷害等。”張靜表示。”
張靜認為,應完善《刑事訴訟法》、《侵權責任法》、《法律援助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加強對性侵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力度。“將提供法律援助的時間提前到偵查階段;將精神損害撫慰金納入賠償范圍,在立法沒有修訂的情況下,合理確定關于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治療和損失的證據材料審查標準,引入性侵害未成年人心理專家證人制度。”
期待——
多方力量參與 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
對于未成年人群體的整體保護工作,張靜委員則認為,除了政府和社會做好保護工作,更重要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自強自立的能力。“少年強則國家強,青少年權益的保護更需喚起其自身運用權力,行使權力的能力。”
“我在廣西等一些邊境地區參與對留守兒童、被拐賣兒童的調研時發現,有些孩子一直都有被拋棄的感覺,心理健康狀況堪憂;而有些孩子能理解父母的無奈,比較自立。我覺得我們不僅應該在心靈和物質上給予他們關愛,也一定也要在精神上對他們加以鼓勵。畢竟他們不可能永遠處在‘被保護’的狀態。”張靜說。
她還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是一個系統性的工作,需要多方面全方位的協作。“除了各級政府做好保護工作,還可以讓更多社會機構和公益團隊參與進來,讓更多的社會力量介入。”
“今年2月,國務院專門印發了《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的13號文件。而我去年提的建議跟這個文件上的內容很多是一致的,我看后感到非常欣慰。當然,我最希望還是讓文件盡快落地。總之,我相信未來會越來越好。”對于未來,張靜委員充滿期待。返回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