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30日電 (記者郝孟佳)日前,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印發《關于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16年3月底至7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次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并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
《通知》指出,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全面、清晰地掌握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規模、分布區域、結構狀況,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學等基本信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并健全信息報送機制,為細化完善關愛保護政策措施,加強關愛服務力量調配和資源整合提供基礎數據支持,提高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實效。
《通知》明確,摸底排查對象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無法與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滿十六周歲農村戶籍未成年人;排查內容包括農村留守兒童出生日期、性別、民族、就學、戶口登記、公民身份號碼、身體狀況、居住地址、寄宿情況等基本信息,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情況、父母務工地點、家庭主要經濟來源、受委托監護人基本情況、村(居)民委員會聯系人和本行政區域農村戶籍人口中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數量。
《通知》指出,無監護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親或母親因重病、重殘等原因喪失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農村留守兒童年齡計算時間截止為2016年7月31日。
另外,《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同步部署開展農村留守婦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掌握農村留守婦女、老人數量規模、分布區域等基本情況,由縣級民政部門統籌建立全縣(市、區、旗)農村留守婦女、老人信息庫,為協調推動相關部門開展農村留守婦女、老人關愛服務工作提供信息支持。《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確保數據真實準確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各項摸底排查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