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僑子女報海南僑中可加5分
南國都市報4月12日訊(記者許欣實習生王思月)今天記者從海口考試中心了解到,海口市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文體特長生不享受各項優惠政策。獲市級獎勵考生只在報考市級學校時享受優惠。
根據海口中招政策,符合以下各類條件且報考普通高中,高職高專學校,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或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的考生,在錄取時給予在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上相應加分照顧(符合多項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加分名單將予公示):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以下六類情況中的任何一小項者,加5分:(1)現駐三沙市的軍、警部隊現役軍人和有關單位干部職工(駐島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子女;(2)初中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宋慶齡獎學金的考生,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省級二等獎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的考生;(3)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3人以下(含3人)藝術競賽二等獎以上或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六名、集體項目前三名(上兩場以上)的考生;(4)因公犧牲或一級至四級殘疾的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5)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子女,見義勇為傷殘且傷殘等級為1—4級的人員或子女;(6)農村獨生子女戶、純二女結扎戶的子女。(7)報考海南僑中的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胞子女。
軍人子女按有關辦法給予對應降分錄取待遇,不重復享受上述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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