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動:海南省公辦普通本科學費調整聽證會
南海網海口4月15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周靜泊 實習生 王珉欣)4月15日上午,海南省物價局收費管理處主任科員彭鳳鳴在2016年海南省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學費調整聽證會上表示,按照政策界限,此次海南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平均學費調整標準最高不能超過5661.75元
據彭鳳鳴介紹,海南省現行公辦本科高校學費標準已超過十余年未調整,但生均培養成本卻不斷提高,且學費標準總體標準偏低、專業類別劃分難以適應目前學校要求、專業間差距不合理等問題,沒有充分體現優質優價的教育資源配置原則,亟待重新優化專業結構、合理安排專業收費等次。各高校經費不足,使得本科教育發展受限。
據了解,2012年以來,天津、江蘇、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西、貴州、寧夏、浙江、山西、甘肅等12個省(市)已調整了普通高校收費標準,漲幅多在20%—35%之間。另外,廣東、江西、安徽、內蒙古、青海、云南、重慶等7個省市正在啟動調整收費標準的相關程序。總體而言,文史類和農學類漲幅較低,理工類和醫學類漲幅較高。
彭鳳鳴表示,公辦本科高校學費標準將按照嚴格依法行政,保證調整過程合法合理;嚴格遵守“學費占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不超過25%” ;優化收費結構,充分體現優質優價的教育資源配置原則來調整。
根據海南省價格成本調查隊完成的生均教育成本監審結果,從2012年至2014年四所高校教育成本(不含基建支出、貸款利息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來看,三年來遞增幅度較大,年平均增幅為11.41%,并且四所高校的生均成本監審結果呈逐年遞增趨勢。
為避免學費調整依據滯后問題,選取2014年生均教育成本水平作為2016年本科學費調整方案的依據。海南省公辦本科院校2014年平均本科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為2.2647萬元。
按照政策界限,此次調整后,海南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平均學費標準最高不能超過2.2647萬元×25%=5661.75元。
彭鳳鳴說,此次聽證方案在充分考慮海南省高校發展需求和社會承受能力的基礎上,提出了兩種調整方案。
方案一:現行實際標準與擬調標準對比表
方案一:優化專業學費結構,實行政府定價。擬調整學費標準后部分專業維持原標準不變,專業學費標準比現行實際標準提高在0-27.27%之間;其中,應用型本科收費標準維持不變,文史類(不含外國語言文學類和體育學類)專業調整幅度較低,藝術理論類、理工類調整幅度較大。現行實際平均學費標準為 5066.70元/生·學年,擬調整后平均學費標準5656.29元/生·學年,比現行平均學費標準上調11.64%。
方案二:現行實際標準與擬調標準對比表
方案二: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各校均以現行實際學費標準為基礎,每個專業最高上浮不超過一定幅度。根據各校上一年不同專業錄取比例和實際招生比例的實際情況,除應用型本科專業學費仍維持不變外,各專業學費在現行實際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幅度在2.9%—20%之間。各校現行實際平均學費標準為5066.70元 /生·學年,如果各校均按照最高幅度上浮后,則最高平均學費標準為5656.75元/生·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