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就讀高中要注意啥 |
省教育廳 權威解讀 |
????為了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日前,省教育廳發布了最新修訂的《海南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明確自2017年3月21日起,我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生借讀手續停止辦理,原《海南省普通高中學生借讀聯系表》不再使用。那么,原辦理了借讀手續的學生是否需要返回學籍所在校就讀?有到異地就讀需求的學生如何辦理學籍手續?面對一連串問題,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權威解答。
????□本報記者??吳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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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已辦理的借讀手續仍有效
????省教育廳明確:海南將取消“借讀”手續的辦理,但原辦理了“借讀”手續的學生其借讀手續仍然有效,“借讀”行為仍被認可,學生不需要返回學籍所在校就讀。有到異地就讀需求的學生應按轉學手續辦理,將學籍轉出至相應的就讀學校,確保“人籍一致”。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學籍管理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不應出現“借讀”行為導致“人籍分離”。因此取消了我省原實施細則中所有允許我省學生到省外“借讀”和省外學生到我省“借讀”的表述,也即取消“借讀”手續的辦理,《海南省普通高中學生借讀聯系表》不再使用。
????需要提醒的是,我省高中學籍管理規定歷來明確我省學生不得辦理省內學校借讀。省內學校借讀同樣違反“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原則,造成“人籍分離”,是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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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學生不得隨意轉學,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辦理轉學:家長工作調動、家庭住址遷移、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學校就讀,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省內高中學生在省內高中學校轉學的手續及證明材料按相應的管理權限由各市、縣確定后向社會公布,一般需要轉出學校提供的學生學籍卡及轉入學校提供的《海南省中小學生省內轉學聯系表》作為轉學佐證材料。由轉入學校負責在電子學籍系統中上傳佐證材料發起申請,相應的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依次在電子學籍系統中予以核辦。
????省外學生因常住戶口隨法定監護人戶口遷入我省,學生法定監護人可持變動后的戶口登記材料書面申請轉學至我省學校就讀,需要提供本人及監護人的我省戶籍證明、《海南省接收外省中小學生轉學聯系表》(由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學籍卡(由轉出學校提供)等材料,以及特殊情況轉學的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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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高中生可跳級
????此次修訂的《細則》明確了普通高中學生跳級的具體辦理條件和程序以及學校對學生給予處分的具體程序。
????如果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綜合素質表現突出,學業成績優異,已經提前達到更高年級的學力程度。學生和家長可向學校提出跳級申請,經學校進行相應學業水平測試,能達到上一級水平的,學校同意后報經學籍主管部門批準,可準予跳級。跳級應在學年度開始時進行。
????《細則》明確了學校對學生給予處分的具體程序。學校對極少數錯誤嚴重、經反復教育仍不悔改的學生,視其問題性質、情節輕重及對待錯誤的態度,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以1年為限)和開除學籍等紀律處分。受處分的學生經過教育改正了錯誤或有顯著進步的,應及時解除處分。值得一提的是,省教育廳建議每所學校都應建立處分學生的申訴和復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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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轉普高學籍要銜接
????此次修訂的《細則》明確了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轉學至普通高中的條件,與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規定保持銜接。
????省內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要求轉到普通高級中學就讀的,必須參加當年全省中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分數不低于轉入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由學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高中一年級第一學期提出書面申請,在轉入學校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分別由轉入學校及其學籍主管部門、轉出學校及其學籍主管部門核辦后,報省教育廳備案。
????轉入學校負責為轉入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注冊電子學籍并建立紙質學籍檔案。轉學手續一般應在寒假、暑假期間辦理。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準轉學,但在畢業年級回戶籍地就讀以便參加高考的學生,學籍主管部門可酌情予以辦理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