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省教育廳決定在第33個教師節前組織開展2017年度海南省“優秀鄉村教師”、“優秀特崗教師”評選表彰活動。
????評選范圍為,“優秀鄉村教師”從海南省目前仍在鄉村學校任職且已登記為海南省鄉村學校從教20年及以上榮譽證書人員的教師中推薦遴選產生;“優秀特崗教師”從海南省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服務期滿且自愿留在本地學校繼續任教的教師中遴選產生。獲得過以上類似獎項的教師不再重復參評。另外,以工作業績和事跡為基礎,統籌兼顧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重點傾斜支持條件艱苦的農村地區、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在教育教學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鄉村教師。
??? “優秀鄉村教師”、“優秀特崗教師”獎項不內設不同層次獎項,具體表彰名額為:全省“優秀鄉村教師”20人,“優秀特崗教師”20人。各市縣(區)最多可各推薦2名符合條件的“優秀鄉村教師”及“優秀特崗教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