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17日消息(記者鐘圓圓)17日,海南省教育廳發布《關于開展“十三五”高等學校設置規劃中期調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對海南“十三五”高校設置進行中期調整,從嚴控制增量,穩步實施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從嚴控制異地辦學,校名不能以個人姓名命名。
《通知》顯示,海南將把握“總體穩定、小調微調”的思路,將保持高等學校設置規劃基本穩定,堅持“特色學校不變為綜合學校,專科高職學校不升為普通本科學校,職教體系學校不轉為普教體系學校”的基本要求,以優化存量為主,從嚴控制增量。在穩步實施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的基礎上,海南不再增加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試點。各申報單位應于2019年4月24日前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通知》提出,海南將嚴格規范校名使用方面,擬設置高等職業學校名稱一般為“××職業學院”“××職業技術學院”,本科學院名稱一般為“××學院”,且均不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國際”等字樣,不以個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學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實行一校一名,避免引發社會認知混淆、校名爭議或侵權。
海南還將從嚴控制異地辦學,統籌優化現有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納入中期調整后設置規劃的高等學校,不存在跨市縣異地辦學的問題。
納入海南省“十三五”高校設置規劃的項目,舉辦者可根據實際情況,先申請籌設,完成籌備后再申請正式設立,或者具備辦學條件的直接申請正式設立。設立高等職業學校,舉辦者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由省政府審批,并于每年3月1日前報教育部備案,教育部同意備案后方可招生;設立本科學院,舉辦者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經省政府審核同意后,于每年9月30日前報教育部審批,教育部每年集中受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