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領域疫情防控指南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文化和旅游部有關司局9日印發修訂后的《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娛樂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劇院等演出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旅游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訂版)和《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優化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7日公布的“新十條”。
新指南除要求導游上團前核驗健康碼外,均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健康碼、開展落地檢。
新指南提出,對相關場所和從業人員繼續加強管理,保留體溫檢測、通風消殺、防疫物資儲備等措施,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監測、疫苗接種等要求;加強對個人防護引導和宣傳,落實個人佩戴口罩、手衛生、科學餐飲等防護責任,提醒消費者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
此外,新指南明確行業責任和屬地責任相銜接,保留根據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可采取其他必要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