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4年到現在整整17年了,海口180名民工一直領不到建樓的血汗錢,只好蝸居在爛尾樓里不斷抗爭。(5月15日南海網)
關鍵的原因是,沒有權勢人物干涉不法開發商,維護這180個處于弱勢地位的民工的利益。1994年,海口通華小區開工,180個民工墊資建起這小區的2號樓。在樓房還沒有經過驗收的情況下,開發商辦了房產證,并以2號樓作抵押,套取了銀行600余萬元開溜了。誰耐得了開發商的何?當然只有和開發商商定建小區的官員(以下簡稱有關官員),只有這些官員,才能監控開發商,不然180個民工根本吹不脹開發商的褲管(耐不了開發商的何)。如果有關官員有作為,再硬的開發商也蹦不起來,農民工也不用苦等17年。17年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連局外人都有理由懷疑有關官員和開發商之間會不會有一種“一榮皆榮、一損皆損”的關系?
在17年中,農民工打了兩次官司,都贏了,可是錢還是要不回來。有關官員和開發商之間的背景是何等復雜,已可見一斑;圍繞著2號樓的方方面面的關系是何等的復雜,也可以看出端倪了。不管怎么樣,當務之急是先解決好民工的血汗錢問題,這是事關民工的生活、民工尊嚴的大事。現在,海口市政府服務中心和海口市政府監察室正跟蹤督辦此事。筆者肯定不知道怎樣的“跟蹤督辦”,也不知道“跟蹤”誰“督辦”誰,但筆者覺得,如果所跟蹤的所督辦的不是開發商,不是有關官員,費再大的勁也等于零。不如直接找來開發商和有關官員,擺出法律條文,依法辦事。
目前令人擔憂的是,時間太長了,個別有關官員已在閻羅王那里聽差,有關官員和開發商種種關系恐怕成了一筆糊涂賬。但是,社會自有正義在,有海口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肯定能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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