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位參與報道紫金礦業污染事件的媒體記者表示,采訪期間他們遭遇了紫金礦業的公關。一家財經類雜志福建記者站聲稱旗下公司收到一筆來自紫金礦業的6萬元“廣告費”,多家媒體也收到了“信封”公關。(7月26日《中國青年報》)
“公關”是個中性詞,但當公關淪為擺布輿論工具的時候,你會發現,“公關”一詞已經成為污濁的代名詞。一些企業應對輿論危機,“法寶”便是:一旦發現問題,首先思考的不是怎樣盡快解決,而是如何掩蓋真相,把應對、公關當作賄賂政府部門、擺平媒體,乃至欺騙消費者的工具。在這樣的邏輯下,一些企業想當然的邏輯是:資本可以控制一切,資本可以擺平一切,完全喪失了底線意識。“廣告費”、“辛苦費”的出現就是明證。
殊不知,當企業遭遇突發性事件,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影響,原有的良好企業形象受到破壞時,應該從公共關系的角度積極應對,進行盡可能減少社會損失以渡過危機的公關活動。而公關有兩個前提,一是承認基本事實,二是不危害社會基本利益,在此條件下,企業修復形象和挽回聲譽的舉措才是良性的,也才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