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深圳、南京等地的ATM跨行取款費用翻番后,引發了各地對銀行ATM機成本的關注。記者昨天從銀行相關人士處獲悉,一般ATM機均不能盈利,僅運鈔車一年就需30萬元租金。
近日,有多家媒體報道稱,廣州等地銀行紛紛上調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續費,四大國有銀行以及部分股份制銀行紛紛上調至每筆4元。
昨日,銀行人士向記者詳解了ATM機的運營成本和收入來源。據介紹,一臺ATM機的成本主要包括約30萬元的購置成本和日常的運營成本,其運營成本則包括日常的通信費、電費、人力成本及維護成本,其中在銀行網點之外布設的離行式ATM機運營成本更高。“離行式ATM機需要用運鈔車運鈔加鈔,而一輛運鈔車和保安人員一年的租金就是30萬元,這是離行式ATM機最大的一塊運營成本?!痹撊耸勘硎?。
ATM機的收入來源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在ATM機器辦理業務時產生的費用,如繳費、轉賬之類的,而跨行取款則是一筆虧1.6元;另一個收入來源是存取款一體機所吸收的存款所帶來的利差收入。
“一般ATM機都無法通過自身業務盈利,除非是一些業務量特別大的火車站、醫院等地,ATM機對銀行來說其實是一個服務的延伸?!睋鲜鲢y行人士稱,一臺布防在繁華地段如西單君太商場的ATM機,一年也得虧約萬元。
根據央行從2004年開始實行的《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規定,持卡人在他行ATM機上成功辦理取款時,無論同城或異地,發卡行均按每筆3.0元的標準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續費,同時按每筆0.6元的標準向銀聯支付網絡服務費。
跨行取款手續費標準由發卡行收取,但最終這筆錢要由3家來分。具體分配方式是:發卡行要拿出0.6元支付給銀聯,拿出3元支付給提供ATM機取款服務的銀行。如果跨行取款手續費每筆2元,那么發卡行就要為每筆跨行取款業務倒貼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