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8月5日電 8月5日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經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涉嫌受賄導致伊川“3·31礦難”的伊川縣法院院長張國慶開除公職處分,省高院調查組已經向洛陽市紀委建議,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2009年5月1日,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但一直瞞報。后被當地相關部門查實后,同年9月,伊川縣法院以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罪判處礦主王國政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隨后,伊川縣法院院長張國慶先后3次收受王國政送來的感謝現金,致使王國政在緩刑期間,仍作為礦主和實際控制人繼續組織違法違規生產,最終導致2010年“3·31礦難”的發生,造成44人遇難,4人失蹤,2人受傷。
今年7月19日至27日期間,伊川縣法院院長張國慶,該院黨組成員、刑事庭庭長董振亭,案件承辦人張占偉分別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被檢察機關逮捕。
現在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