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0月22日消息 (記者陳延鵬)今天下午,龍華區人民法院對一伙盜竊分子進行宣判,該團伙由14名成員組成,今年年初不到一個月時間內,瘋狂盜油11起。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該團伙成員有期徒刑2年到9個月不等。
據了解,今年初開始,男子鄭誅亦雇傭鄭良權幫其開小貨車裝載空油桶、輸油管、鐵棒等偷油工具,從長流鎮到南海大道省氣象局對面小土巷,由鄭誅亦電話聯系李炳玲、薛萬軍、李本家等儋州籍男子為其盜竊路邊停放貨車的燃油。同伙從鄭誅亦、鄭良權處領取偷油工具后便各自騎摩托車散開四處尋找作案對象,得手后將所得柴油以130元/桶、汽油以160元/桶賣掉。而犯罪分子收購贓油后拉到石山鎮附近公路,以柴油約150元/桶,汽油約180元/桶賣給過往的貨車。
從1月14日至2月7日,該團伙分別在椰海大道、南海大道、濱濂路、濱海大道秀英港、新港路瘋狂作案,專門盜竊停放的挖土機或大貨車油箱內的燃油。直到被警方抓獲,該團伙持續作案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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