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迪拉克撞飛打工妹后,又撞了兩輛車。制圖 李榮榮
海口網11月2日消息? 10月22日凌晨,蘇州市區南園橋南堍一家水果店前,剛到蘇州準備找工作的打工妹余某被“富二代”張某駕駛的白色凱迪拉克撞飛,當場身亡。昨天,這起交通肇事案的調查結果終于出爐:張某醉酒駕車,承擔主要責任,余某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過錯作用較小,承擔次要責任。
凱迪拉克撞死年輕女子
10月22日凌晨1點24分,張某在酒吧豪飲后,駕駛一輛車牌為“蘇E73Q99”的凱迪拉克由北往南快速行駛在蘇州市區南園路上,在沖下南園橋南堍時,將由西向東準備過馬路的年輕女子余某撞飛,后又撞到停在路邊的一輛小轎車和一輛小型越野客車。余某當場死亡,三車不同程度損壞。
肇事“富二代”是醉駕
事發后,蘇州市交巡警支隊滄浪大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肇事司機張某現場吹氣進行了酒精含量測試,結果顯示其當時的血液酒精濃度為205mg/100ml。滄浪交警大隊當即以涉嫌醉駕將他刑事拘留,并將其血液送檢。張某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其濃度為2.02mg/ml,已達到醉酒駕車標準。
警方調查得知,肇事司機張某今年25歲,蘇州本地人,目前和母親一起打理一家貿易公司,事發前喝了兩頓酒。死者余某,今年23歲,湖南張家界人,事發當日是她到蘇州的第二天,準備隔日去人才市場找工作。
他承擔主要責任
昨天,記者從蘇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獲悉,10月22日的凱迪拉克交通肇事案已做出責任認定:在本起事故中,當事人張某(肇事司機)、余某(被撞女子)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過錯均與事故發生有因果關系,張某應承擔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余某承擔次要責任。
警方有關人士介紹,根據現場勘查、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檢驗鑒定等證據分析:當事人張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至事發路段時,車速過快,對路面情況疏于觀察,遇情況采取措施不當致事故發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余某橫過機動車道時,未走人行橫道、未確保安全后通過,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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