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1日消息??2010年最后一天的下午,浙江臺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針對“房票”等房地產領域突出問題的調查結果。截至當日,臺州共發現有56名黨政干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57套商品房轉讓改名獲利,共上交和追繳不正當收益503.3萬元,涉及縣處級領導干部5人,鄉科級干部9人。臺州依據有關規定,對所涉及的56名公職人員做出處理決定。
隨著紀委等部門對“房票門”調查的深入,越來越多的真相被公布于眾,當地房地產業亂象也得到迅速遏制。面對最后的調查結果,依舊有一些問題需要深思:當“票證時代”成為往事,“房票”為何會出現在市場經濟較為完善的沿海發達城市臺州?為何倒賣“房票”能輕而易舉獲得高額利潤?這些漏洞今后當如何填補?
“房票”背后的“利益共同體”
“房票門”源于2010年11月初。臺州工商干部徐道旺涉嫌以“直改名”的形式,加價20萬元轉讓名下一套房產,被當地媒體以“倒賣‘房票’”為由進行了曝光。
據業內人士透露,這“加價”部分就是傳說中的“房票”,一般是憑關系購買內部房,再轉手加價獲利。有時候拿“房票”連訂(定)金都不用付,而且不通過二手房交易的正規程序,可謂“空手套白狼”。
記者通過在當地的明查暗訪得知,“房票”一般集中在三種人手里,一是黨政干部,二是有實力的中介,三是專門炒房的‘黃牛’。其中黨政干部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房地產開發企業也樂于發售“房票”。一位房產公司銷售人員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房產公司更希望通過“房票”制造“市場饑餓”,引起購房者恐慌,借機更大幅度抬高房價,牟取更多利潤。
中介機構更是“房票”的熱情推動者。據臺州市建設規劃局調查,部分中介不僅通過“房票”收取傭金,還直接參與炒賣“房票”。臺州446家中介,就有110家做過“房票”買賣。
據記者了解,“房票”交易比一般的二手房交易還要簡便,而且收益更高,所以中介機構對此趨之若鶩。在每筆房票交易中,中介要收取總額為1.2%的傭金。如臺州一家中介公司通過“房票”,2010年11月底賣出了一套價值300多萬元的房子,單筆收益就達3萬多元,可謂“暴利”。
56名干部倒賣“房票”被查處
“房票門”漸漸打開,越來越多的內幕讓人憂心。為回應社會對“房票”事件的質疑,2010年11月中旬,臺州市紀委組織專項行動徹查“房票”等房地產領域突出問題。
據臺州市紀委新聞發言人項鳳日介紹,臺州市紀委和相關部門共42人組成了4個清查小組,對2010年以來市區范圍內25個新開樓盤9235套房源進行全面調查、核實,重點掌握黨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以及特定關系人在房產交易上存在的問題。
在外圍調查和自查申報的基礎上,紀委重點對以下三類人進行重點核查:一是自查申報無償轉讓獲同樓盤同時間出讓與市場差價較大的;二是外圍已初步查實而本人未自查申報的;三是有檢舉或媒體曝光的。
經查,在2010年9235套對外銷售的商品房中,以“直改名”方式違規交易的有845套,其中共有56名黨政干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57套商品房轉讓改名獲利,涉及縣處級領導干部5人,鄉科級干部9人。截至2010年12月31日,所涉及的56名黨政干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動上交和組織追繳的不正當收益503.3萬元。
圍繞“房票”,眾多媒體和網友還有許多議論:如官員倒賣“房票”該如何定性,承認問題并上繳不正當所得就免于追究是否得當?由于情況千差萬別,怎樣甄別究竟是不是利用權力之便牟取利益?
據項鳳日介紹,臺州參照上級以往涉及面廣人多的專項治理的有效做法,強調“自查從寬,被查從嚴”,要求主動向紀委講清問題,并上交不當所得。此次臺州市通過核查發現,仍有18名黨政干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主動申報或不實申報。
項鳳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在界定是否“利用職務之便”問題上,證據搜集是一大難題。專項行動最主要的目的還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大多數。紀委本著“實事求是、寬嚴相濟、區別對待”的原則,對違規參與商品房轉讓改名獲利的56名黨政干部、事業單位人員,除收繳其不正當收益外,按照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對其中9人進行誡勉談話,9人責成作出書面檢查,38人由所在單位紀檢組織進行批評教育。
“對這次專項治理中仍舊瞞報或虛報,或繼續違規參與房產交易的,將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從重或加重予以追究。”項鳳日說。
根治“房票”還需多管齊下
按照國家規定,已經預售的房子是沒有辦法再改名字的,這些所謂“直改名”的房子到底是怎么逃過有關部門監管的?
一位當地業內人士一語道破:“房票”出手時,只要與開發商、房管部門打個招呼,再去房管部門修改一下相關票據就行。對此,有網友提出,除了嚴查交易各方,加強監管部門自查才能打破這條非法“利益鏈”。
“房票”擾亂了行業秩序,引發了社會不公,助長了房價高企。為堵住倒賣“房票”的市場空間,臺州制訂了一系列措施,如嚴格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的條件和申報資料的審查、嚴格實行商品房購房實名制、嚴格限制預售商品房更名、規范商品房預訂行為等。
此外,臺州將加大對房產企業和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斬斷”交易渠道。據臺州市建設規劃局住宅與房地產業處處長李德林介紹,此次發現110家中介機構炒賣“房票”牟利,對這些中介機構已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從事相關中介業務,房屋登記機構暫停受理該中介機構的相關登記手續。
有專家指出,官員之所以能夠輕而易舉地通過倒賣“房票”牟利,與我國房地產市場規范的不健全和監管不到位有著密切的關系。“房票”問題有沒有普遍性,其他地方該不該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出現類似現象,確實值得反思。這既是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更是關心愛護公職人員避免使其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需要。
記者發稿前獲悉,根據這次專項治理中暴露出的問題,臺州市已于2010年12月30日專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房產交易行為的暫行辦法》。2011年,房地產領域突出問題治理將成為一項常態工作。
關于“房票”
何謂“房票”?其實就是靠關系低價購買內部房,再轉手獲利,可以說是房地產交易中的一個“畸形兒”。
只有通過買“房票”,才能買到“直改名”的一手房。“直改名”就是對于那些還沒辦理房產證的房子,賣房人把房子轉手賣掉,然后通過開發商和房管部門的內部關系讓買房人與開發商重簽一份合同,一切仍是按照商品房買賣手續辦理,而“房票”就是這種非正規交易的產物。“房票”曾一度壟斷臺州熱門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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