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高速路過路費問題,也一直備受詬病,但還沒有這個例子極端:河南禹州一農民為逃避過路費,拿兩套假軍車牌照營運,8個月里免費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余元。拉沙掙了20多萬元。事發后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據稱這可能成為全國首例案件。
“368萬過路費”與“無期徒刑”,帶給人的是莫名的雙重驚詫。中國收費公路總里程占世界收費公路的百分之七十,這個多年前的數據,應該已讓我們對過路費的敏感度降至很低了。即便如此,相信多數人還是要被“368萬過路費”結結實實地震撼一把。可謂第一重驚詫。
再者,368萬對一個以跑運輸為營生的農民來說,可能是個天文數字。造成這種數額的公共資產流失,確實該受刑罰。但是,這里有幾點需要釋疑:最基本的,當然是“368萬”是怎么計算出來的,計算方法是否科學?能否讓人信服?
說到這里,我們不妨插播一條相似新聞作為參考。去年,溫州蒼南縣政府的網站上被發現有一個人員極為“臃腫”的收費站。網站顯示該收費站有職工113人。百余名員工,疊床架屋的結構,怎么看都與一個小小收費站的標準配置不相吻合。當時網友的質疑主要在于這些成員中,有多少是憑裙帶關系進來的。
其實,不管人是怎么進來的,既然進來了,要維持這些人力成本,本就需要不菲的開支。那這些錢從哪來?財政撥款肯定不會把超編者囊括在內,那么就只剩一種可能:收費時,以罰代管。罰沒的金額越多,則“超生者”日子越滋潤。
這也可以解釋本案中的另一個問題,一個毫無背景的農民,僅僅是憑著兩個套牌,怎么就能8個月內毫無閃失地屢屢超載,屢試不爽?這里或許就有這個以罰代管的執法思維在內。你超得越多,我罰得越狠,最后咱分紅也越給力。而三步一崗五步一哨的收費格局,又逼得這些大型貨車車主幾乎不超載就毫無利潤可言。
最有力的證據就是,禹州這位仁兄,煞費苦心地逃了8個月的拉沙費,最終也不過掙了20多萬元,而他被告知的欠費總額卻是368萬。統計的逃費次數為2361次。數學好的朋友們可以自己動手算一下,看看他每次拉沙凈利潤是多少,而過路費又是多少。相信那個數據會非常懸殊。這就是第二重驚詫。這幾乎讓車主不做點小動作就難以保證利潤。
這么說當然不是為作奸犯科者辯護,而是說人都是理性經濟人。當成本和產出嚴重偏離時,必然會出現一些為法不容的亂象。這時不是一味的“嚴刑峻法”就能震懾住違法沖動的,而必須從根子上進行捋順,讓收費更加透明,讓公路養護和人員成本更加明晰。最重要的一點是,阻力再大,公路公益化的改革不能擱淺,取消過多的冗雜收費是大勢所趨。作為公共品,公路應充分體現公益性,政府理應提供優質廉價的公共服務。只有那時,才不會有人去套牌逃費,才能終結“368萬過路費”與“無期徒刑”的刺目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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