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良法庭受審
海口網1月25日消息??在短短的一年多時間里,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拆遷辦拆遷一科原科長王振良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國家房屋拆遷補償款1200余萬元,索取、收受他人財物320余萬元。2010年年底,王振良被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接到判決書后,王振良對我們說,從一開始他就知道自己錯了。”1月20日,負責查辦此案的哈爾濱市檢察院檢察官向記者講述了案件的來龍去脈。
初試身手順利拿到569萬元拆遷補償款
辦案檢察官說:“今年57歲的王振良僅僅是一名科級干部,卻因貪污、受賄等四項罪名被判處死緩,這在哈爾濱市道外區公職人員職務犯罪中是很少見的。”
據介紹,2009年6月,哈爾濱市道外區政府成立重點工程地鐵車輛段拆遷指揮部,抽調各行業的優秀工作人員配合政府工作。時任該區拆遷辦拆遷一科科長的王振良被派往指揮部任公企組組長,工作職責是代表政府負責地鐵車輛段項目涉及的公企拆遷工作,對被拆遷房屋調查摸底、辦理被拆遷企業房屋驗收手續等。
這對臨近退休的王振良來說,無疑是一種考驗。“但他沒有珍惜組織的信任,利用手中的權力,與不法分子勾結大肆攫取國家的動遷資金。”辦案檢察官說。
在一次摸底中,王振良與組員李國才(因犯貪污罪等,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得知,位于道外區的眾寶實業公司院內,黑龍江省包裝制品廠藥瓶分廠有600余平方米的空地。李國才向時任藥瓶分廠廠長的郭金和(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提出要在空地上建房,并承諾將藥瓶分廠先前已經私建的1100平方米無照房的手續與他建的房子的手續辦在一起,這樣1786平方米的無照房都可以獲得補償。
得到郭金和的同意后,李國才出資很快建了房子。王振良找到道外區千冬尼食品有限公司原經理閆守明(另案處理),為這座“種”出的房屋偽造了房屋租用證、放棄產權證明等材料。
隨后,眾寶實業公司將包括這1786平方米無照房手續在內的拆遷材料一并上報到公企組審核。組員張某經審核發現,在他們的事先摸底中并沒有這1786平方米的房屋。他將這一情況告訴了王振良,王振良讓他只管把這些房屋填進表里就行。
就這樣,這1786平方米的房屋拆遷補償很快通過審查,王振良等人輕易騙取了國家569萬元的房屋拆遷補償款。
二人配合默契繼續將無照房變成公企房
在騙取國家動遷補償款過程中,王振良與閆守明緊密合作,閆守明“收集”各種無照房,與王振良一同將它們“變成”公企房。以這種方式,在一年多的時間里,他們就聚斂了巨額財富。
一次,在公企組進入道外區鴻瑞電線電纜銷售部拆遷現場前,閆守明對王振良說:“這里有一棟127平方米的民房給你吧。”王振良同意了,說把這棟房子“變成”公企房。還有一處1659平方米的無照房,閆守明也答應幫王振良“整下來”,補償款歸王振良,王振良也同意了。
王振良借來鴻瑞電線電纜銷售部的拆遷手續,閆守明很快將這些民房、無照房手續“變成”了公企房手續。最終,以鴻瑞銷售部名義,二人成功騙取補償款648萬余元。閆守明分兩次交給王振良3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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