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腎者一:體力大不如從前
在這個團伙中,何林宣負責聯系醫生和與患者家屬談價錢,其余同伙有的負責幫忙找腎源,有的做飯、養供體,還有的人負責與供體和受體的家屬聯系以及帶供體到醫院檢查身體。
由于按規定腎移植必須是三代以內的親屬或自愿捐獻,何林宣等人還找人制作了假身份證和公證書。這些假證明后來都經過了醫院倫理委員會的審查。移植成功拿到錢后,何林宣再分別打點其他同伙。據了解,三個同伙中最多分到3.5萬元,最少只有4000元。
22歲的甄某原來是廚師,看到父母因四五十萬元的外債急得白發叢生,他偷偷去賣了腎。手術后,甄某只拿到了3萬元。三四個月后,何林宣讓甄某來北京取剩余的錢,又順便幫著何跑腿、做飯。為此,甄某拿到了1.8萬元的報酬。
2009年5月,甄某感覺買賣器官不是個好事,就回家了。“以前不知道賣腎對身體不好,現在才知道,體力大不如從前了。” 甄某很后悔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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