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17日消息?? 新年伊始,各地就紛紛傳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消息。先是北京宣布從今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準調至1160元,緊接著江蘇省也從2月1日起上調月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一類地區從960元調整為1140元。廣東3月1日起將執行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廣州最低工資提高18.2%,增加200元至1300元,為目前全國最高。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歐真志坦言,選擇這個時候出臺也充分考慮到穩定當前企業用工的形勢。
廣東最低工資調至全國最高
其實,從2010年以來,北京、上海、廣東等27個省區市就紛紛上調或計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人民日報》稱,這輪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中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針對本地區區域內不同發展水平,分類調整,地區內欠發達地區的調整幅度相對較大。”專家預測,現在工資收入差距大,總工資占總GDP比重太低。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肯定還會再上調。
繼今年北京、江蘇等地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后,廣東省宣布從3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廣州作為第一類,最低工資提高18.2%,增至1300元,為目前全國最高,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四市作為第二類標準執行城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1100元,增幅19.6%,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0.5元/小時;第三類標準執行城市為汕頭、惠州、江門,上調至950元,提高17.3%,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9.3元/小時;第四類最低工資標準為850元,執行城市為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8.3元/小時。
深圳市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另行制定。有條件的地區還可在廣東省確定的標準上適當上調。據了解,這是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廣東進行的第10次調整,調整后大部分地區最低工資水平接近或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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