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再次專程來到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訪談室,接受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聯合專訪,同海內外網友進行在線交流。這已經是溫總理第三次同海內外網友進行在線交流。在回答網友問題時,溫總理表示,我們將提高個人所得稅薪酬的起征點,這是我們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新華網》2月27日)
溫總理的話既實在,又客觀。毋庸置疑,就目前而言,降低個稅,最簡捷、最方便、最直接、最見效的方法,就是提高個稅起征點。而其他一些措施,比如調整稅率級次、規范稅收優惠等等,都只能是配套和輔助措施;又比如實行家庭綜合稅制,國情不允許,有舍本逐末之嫌。
而直接提高個稅起征點,可以提高大部分工薪階層的收入水平,進而喚醒“消費”這駕馬車,以提振我國內需,盡早擺脫外貿順差的困擾;而且在目前通脹嚴重的非常時期,打破常規,提高個稅起征點,更體現出中央宏觀經濟調控的超強智慧。
我覺得,不出意外的話,與前幾次提高個稅起免征額一樣,會實現全國“一刀切”,也就是全國實施統一的個稅扣除標準。只不過,“一刀切”的征管模式,不僅不能體現稅收的公平與公正,也不符合我國的國情。由于全國各地經濟發展太不平衡,各地工資發放水平相差很大。譬如,北京、上海、廣東等發達城市執行3000元的個稅起征點,可能就過低,而在西部云南、貴州、西藏等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同樣執行這個起征額,有可能比較合適。
從現行個稅制度安排來看,如果要調整個稅起征點,要履行各種不少法定程序,這勢必加大制度成本,以及影響執行效率。自1981年開始征收個稅肇始,到了2005年免征額才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再到2008年的2000元。在這30年里,不知有多少專家學者和公眾強烈呼吁,以及人大代表N次“公車上書”,最后,才把起征點提高到目前的水平。正如總理與網友對話時所講,個稅起征點抬高,經國務院討論決定以后,再報人大批準。
所以,國家與其在個稅起征點上“勞心費力”,不如將個稅起征點權限下放到地方,全面實行因“地”制宜的個稅起征點政策。
所謂因“地”制宜,就是將全國劃分為幾個征收標準,允許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一級政府,參照本轄區的工資水平、CPI、社會購買力、經濟綜合發展水平以及社會保障等情況,相應劃定個稅免征額,最后由國家稅務總局進行審批后執行。
倘若能實現個稅起征點的因“地”制宜,不僅能熨平各地區間因地域間的經濟發展以及收入水平等差異而帶來稅收非正義和不公平,也能提高制度安排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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