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1日消息??今年3月以來,長沙警方接到多起群眾報警,反映有人通過“0731-110”的電話號碼,冒充公安民警實施詐騙。長沙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1日表示:公安機關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要求市民群眾轉賬,請廣大市民保持警惕,發現此類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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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15時許,家住長沙市雨花區黎托鄉的言小英(化名)女士的手機接到一號碼為“0731-110”的電話,對方系女性,自稱是長沙市公安局的“劉警官”。她告訴言女士有個名叫李忠的人利用言的銀行卡詐騙216萬被抓,并供出了言,要求言于當天17時前往福州市公安局辦理結案證明,否則就會被長沙市公安局抓捕送福州拘留。為取得言的信任,“劉警官”還將電話轉到“福州經偵支隊”的“吳警官”接聽證實,并由“吳警官”提供了一個所謂“安全賬戶”的銀行賬號,要求言將自己賬戶里面的資金轉到該賬戶下,以確保資金安全。言向該指定賬戶匯款1.7萬元后發現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目前,警方正在全力對此案進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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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警方表示,該類案件當前呈多發趨勢,絕大部分市民群眾警惕性很高,及時向“110”進行核實,避免了被騙,但仍有極個別市民因警惕性不高,跟言女士一樣上當受騙。目前,長沙警方進一步加大了對此類電信詐騙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以全力確保市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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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分析,此類詐騙犯罪的侵害目標具有不確定性,受害人以婦女、老人居多,犯罪嫌疑人通過非法渠道收集到了部分市民的個人資料,還用軟件將來電顯示的電話號碼修改成了“110”或者公安機關的其他辦公電話,表面看來是公安機關電話,其實是虛擬號碼。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檢察院等國家司法機關人員,打電話給受害人,聲稱受害人的身份被冒用或者受害人涉嫌經濟犯罪,要求配合司法機關工作,誘騙對方將錢財轉到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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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提醒市民:公安機關或其他政府部門,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不會要求市民群眾轉賬,也不會設置所謂的“安全賬戶”。市民群眾若接到類似可疑電話時,可直接撥打“110”報警。這位發言人還表示,電信詐騙犯罪是可以預防的案件,只要市民增強防范意識,多了解此類案件的詐騙伎倆,注意個人資料的保密,不要隨意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電話號碼、銀行帳號及密碼,更不要輕意向對方指定帳號轉帳匯款,就能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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