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15日消息??同居女友提出分手,竟遭男友刺殺和毀容。被告人張國明因犯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日前被寶山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
應聘結識
2003年,殷小姐應聘到張國明經營的房產中介店工作。兩人由此相識后,逐步發展成同居關系。
感情破裂
后來,因情感和經濟問題,兩人時常發生矛盾,殷小姐自己開了一家房產中介店。
2009年,殷小姐向張國明提出分手,張國明懷恨在心,意圖報復。
殺人中止
2010年12月6日凌晨,張國明持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到殷小姐經營的房產中介店,強行將其推入中介店的里間,用刀在其頸部割劃了兩刀,造成其頸部疤痕累計超過8厘米,構成輕傷。看到殷小姐求饒,張國明念及舊情,放棄了繼續殺害殷的行為。
兩刀毀容
不過,為了泄憤,他又用刀割劃殷小姐的臉部兩刀,致其容貌毀損,經鑒定構成重傷。
逃離現場時,張國明在中介店的外間順手將殷小姐的皮包盜走,皮包內有現金人民幣1000元、三星手機一部、MP4一臺(價值650元)。
當晚11時許,張國明到閘北公安分局北站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將全部贓物上繳。
數罪并罰
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張國明犯數罪,依法應予數罪并罰。但其在實施故意殺人犯罪過程中,主動放棄殺害被害人的行為,系犯罪中止,依法應當減輕處罰。鑒于他有自首情節,依法也可從輕處罰。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