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漏罪案即將開審
還有半小時,李莊漏罪案就將在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第1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115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協會成員等社會各界群眾及來自全國各地的數十家媒體的媒體記者參與旁聽。
50歲的李莊原系北京市某律師事務所律師。2010年2月9日,李莊因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李莊服刑期間,經重慶市司法機關查證,他在以前代理案件過程中涉嫌違法犯罪。因此,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于今年4月2日依法以辯護人妨害作證罪對李莊提起追訴,定于今日上午在江北區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6月26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以孟英犯挪用資金罪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孟英在擔任上海金湯城沐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將徐麗軍交給金湯城公司的人民幣100萬元投資款中的50萬元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用于歸還個人貸款。李莊擔任孟英的一審辯護人。為幫助孟英開脫罪責,2008年7月,李莊以幫助證人徐麗軍索回在金湯城公司投資款為名,引誘、教唆徐麗軍違背客觀事實改變證言,將其在金湯城公司投資款改變為自己提供給孟英的個人借款。2008年7月30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孟英挪用資金案,法院根據李莊的申請通知徐麗軍出庭作證。徐麗軍按照李莊的授意向法庭進行了虛假陳述。
公訴機關認為,李莊在履行刑事辯護職責中,為幫助他人開脫罪責,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其行為干擾了孟英挪用資金案審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應當以辯護人妨害作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學林、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斯偉江接受李莊家屬的委托將出庭為李莊辯護。
據了解,為保證庭審過程公開透明,江北區法院特地將審判庭安排在最大的第1審判庭。除被告人家屬、律師助理外,包括新華社、人民日報、東方早報、香港大公報、21世紀經濟報道等來自全國各地數十家媒體的記者到庭旁聽庭審,加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協會成員以及社會各界群眾,到庭旁聽人員多達100余名。(張一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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