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6日消息??年近八旬的張老太有過4次婚姻,育有4名子女,本應是頤養天年的年紀,卻因子女們都不愿贍養,與孩子們對簿公堂。昨天記者獲悉,在房山法院執行法官帶頭捐款的情況下,4名子女被法官感動,主動按照判決給付了贍養費。
年近八旬的張老太18歲時嫁給了第一任丈夫,婚后生下女兒山秀。山秀3歲時張老太離了婚,開始了第二段婚姻,后來又先后兩次結婚和離婚。她共結了4次婚,4次都分別生育了子女,但4個孩子均由前夫撫養。60多歲時第4次離婚后,張老太獨自一人回到房山老家生活,沒有經濟來源,也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生活非常清苦,每天靠撿垃圾和在菜市場撿菜葉維持生存。無奈之下她將4名子女起訴到法院索要贍養費。
“她生了我們,可沒有盡到母親的義務,我們憑什么養她?”在法庭上,4名同母異父的子女態度出奇的一致而強硬,堅決不同意給付贍養費。法院調解無效后,判決4名子女每人每月給付張老太100元贍養費。判決生效后,張老太未得到一分錢,只好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官多次找張老太的4名子女談話,但他們始終堅持拒絕給錢。執行法官見狀當即表示,因大女兒山秀生活困難,“這半年的贍養費600元我替她出了,其他人的每人600元不執行就強制。”說著,執行法官掏出600元拍在桌子上。這讓4名子女驚呆了,山秀蹲在地上低著頭不吭聲,有的子女不禁落下淚來。“法官,連您都能體諒我母親,我們也沒什么可講了”,4名子女隨即按判決書給付了贍養費,并表示要將老人接回自己家住。(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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