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擁有特級、一級施工資質的施工企業,共同承建總投資8億元的青海最大拆遷移民安置工程———康川新城。這一保障性住房工程未畢,六家“大企業”都蓋出了“問題房”,21棟樓被檢出質量問題,被稱為“樓脆脆”。(5月24日《新京報》)
本來是一項保障性安居工程,卻接連出現了質量問題,淪為“樓脆脆”,讓人不得不產生諸多聯想和質疑:為何保障性住房不能給人以安全“保障”?同時又不得不擔心:萬一有個地震什么的,這“樓脆脆”又會嚇出多少個“范跑跑”來?
保障性住房是國家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的民心工程,目的是讓老百姓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理想,理應具有很強的原則性和嚴肅性。但從不斷出現的保障房“樓脆脆”問題來看,似乎地方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和功利性。筆者透過現象分析,這些地方主要存在三種思想誤區和認識混亂,必須引起警醒和重視,并認真加以解決:
不能因住者的弱勢地位而降低標準。保障性住房的對象多屬低收入困難家庭,系弱勢群體,但他們的社會地位不能因經濟地位而隨之下降,必須予以公平看待和平等尊重。如果在住房建設上降低標準、區別對待,豈不是明顯是“嫌貧愛富”、厚此薄彼?
不能因解住房之急而建房過急。常言道:慢工出細活,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建房自有規律,工期自有講究,如果一味追求進度、提前竣工,則難免忙中出錯,早住房的理想是實現了,但安居的目的未必就能達到。
不能因其公益福利性而把關不嚴。保障性住房的公益福利性,決定了其管理權限是政府部門或組織,因此很可能會落入“公事公辦”的怪圈,造成管理上的缺失錯位,監管不力、把關不嚴,給施工者以可乘之機、可求之利,那么出現質量問題就絕不會是偶然事件。因此,要想消滅“樓脆脆”,杜絕“范跑跑”,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務必三思而行、慎之又慎!(舒朗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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