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小店真牛
半年“生意款”2666萬?
海口網5月30日消息??瓊海兩男以樂東某不銹鋼材料店名義,在海口大肆從事信用卡非法套現業務,獲手續費數十萬元;樂東警方日前破案
一家規模并不大的不銹鋼材料店,店主半年時間內賬戶交易十分頻繁,進進出出的“生意款”居然高達2600多萬元,而且一直都是刷卡和網銀轉出兩種業務。警方發現異常,到該不銹鋼材料店調查,店里負責經營的人卻稱,“店里從來沒用過POS機刷卡,平時買賣都是現金交易”。
那么,該不銹鋼材料店高達2600多萬元的交易記錄是怎么來的呢?樂東警方經過艱苦的調查,發現原來這其中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玄機”。不久前,這起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的特大非法經營案,被樂東警方成功偵破。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被當地檢察機關批捕。
銀行報案 有人涉嫌巨額非法套現交易
今年1月,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打擊銀行卡犯罪“天網”行動。我省公安機關結合海南實際,成立了全省公安機關打擊銀行卡犯罪“天網”行動領導小組,各市縣公安機關都設立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和專項辦,組織開展本地專項行動,把偽卡類、套現類和涉網類等3類銀行卡犯罪作為專項行動重中之重。
今年3月24日,樂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突然接到一家商業銀行樂東縣支行相關負責人的報案,稱該縣某不銹鋼材料店的交易出現異常。該不銹鋼材料店法人代表全某京,于去年9月9日在該支行開戶并辦理高級網銀和POS機業務。
據報案人稱,全某京自從在該支行開戶以及辦理高級網銀和POS機業務后,賬戶交易活動異常頻繁。據銀行方統計,從2010年9月9日至2011年3月16日止,全某京的賬戶共刷卡消費了2666萬元,且都是信用卡消費——一直都只有刷卡和網銀轉出兩種業務。銀行方稱,該賬戶網上轉賬都是轉入一個名叫“許某寧”的賬戶里,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涉嫌可疑非法套現交易。
樂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陳曉輝獲悉該報案后感覺事情重大,立即將該報案線索向樂東縣委常委、公安局長覃超進行專門匯報。覃超局長對此高度重視,立即指示分管刑偵副局長陳人菠、大隊長陳曉輝要采取措施,全力以赴,攻堅克難,盡快破案。
警方調查 小店平時買賣均為現金交易
根據局領導的相關指示,陳曉輝立即將該線索上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省公安廳高度重視,并將該案件列為省廳掛牌督辦案件。分管刑偵的陳人菠副局長親自掛帥任組長,陳曉輝大隊長任副組長,并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開展初查。
據辦案民警前日向本報記者介紹,專案組經過初步查證,樂東某不銹鋼材料店位于樂東縣城保健院旁,主要經營不銹鋼等材料。
該店于2008年在當地工商部門進行工商登記注冊,法人代表為一名叫“全某京”的人。全某京今年35歲,系瓊海市人。盡管全某京是該不銹鋼材料店的老板,但店里平時的生意均交給一名叫“黃某旺”的人具體負責。
專案組民警對黃某旺進行了調查,而黃的交代卻出乎警方的意料。黃某旺向辦案民警交代,該不銹鋼材料店并沒有設置安裝過POS機,也從未有過刷卡的業務,平時店里的買賣交易量不是很大,一直都是現金交易。
沒有刷卡交易業務,怎么平白無故出現2600多萬元的刷卡和網銀轉出的業務呢?是不是銀行提供的報案線索有誤?專案組民警立即對銀行提供的相關賬戶流水單進行核查,發現該不銹鋼材料店老板全某京確實存在賬戶交易頻繁、金額巨大的情況。警方迅速查明案件基本情況后,鎖定其中有關聯的犯罪嫌疑人許某寧。
尋找突破 涉嫌賭博人交代出刷卡真相
4月15日,樂東警方經過調查獲悉,涉案嫌疑人許某寧(男,35歲,瓊海人)曾因涉嫌參與賭博,于3月16日被海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羈押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專案組認為,與此關聯的犯罪嫌疑人許某寧,是銀行所提供報案線索的突破口。于是,專案組民警立即從樂東趕赴海口,并與海口警方相關辦案人員取得了聯系。此時,海口警方以許某寧因涉嫌參與賭博,已向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呈捕。
在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海口市公安局出面與海口檢察機關溝通協調下,專案組民警當天對涉案人許某寧進行審訊。經審訊,許某寧初步交代了其與全某京在海口地區幫助他人刷卡套現的事實。專案組還同時了解到,涉案人員許某寧涉嫌賭博罪的證據不足,檢察機關未能對許某寧實施批準逮捕,將于4月19日被取保候審。
得知這一情況后,專案組民警立即將有關情況向陳曉輝大隊長匯報,并連夜趕回樂東辦理相關交接手續。4月19日,專案組民警再次從樂東趕往海口,在省公安廳的協調和海口市公安局的配合下,辦理了相關的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后已經是晚上11點多,專案組民警連夜開車將涉案人員許某寧押回樂東。
專案組負責人立即召集專案組民警開會,決定以許某寧作為突破口,連夜進行審訊。經連夜突審,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嫌犯許某寧對其與全某京在海口地區利用POS機進行非法套現并收取手續費的事實供認不諱。
非法獲利
信用卡套現收取手續費數十萬元
正當專案組民警準備對犯罪嫌疑人全某京實施抓捕時,感覺事情不妙的全某京于4月23日主動向樂東警方投案自首。經審訊,嫌犯全某京向專案組如實交代了這起特大非法經營案的全過程。
據全某京交代,自從2010年9月以來,他與嫌犯許某寧以樂東縣樂城某某不銹鋼材料店的名義,在某商業銀行樂東縣支行申辦POS機和高級網銀業務。之后,他們在海口地區以0.8%至1.2%的比例收取手續費,大肆從事信用卡非法套現業務,截至案發時共累計套現金額2666萬元。僅此,全某京等從中非法得利數十萬元。
辦案人員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時盡管犯罪嫌疑人已經歸案,但接下來要尋找相關刷卡客戶來證實,且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報捕,這對警方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因為時間緊迫,專案組面對600多張信用卡歸類,不分晝夜地伏案計算機前,詳細分類各商業銀行的信用卡。為了查證信用卡客戶的信息,專案組辦案民警又趕赴海口,并在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的協調下,與海口銀監部門取得了溝通,要求各商業銀行盡快協助警方提供信用卡客戶信息。
“如果沒有這方面證據,我們警方向檢察機關呈捕全某京等人,就顯得證據不太完整。”專案組民警告訴記者,5月6日,陳曉輝大隊長帶人再次趕赴海口,就此案向省公安廳經偵總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匯報,并取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領導對偵辦此案的支持。
兩人被捕
非法經營案涉案金額2600多萬
5月9日,各商業銀行陸續將各信用卡客戶的相關信息匯總至專案組。此時,距離全某京等人刑拘屆滿只有10天時間。
專案組民警決定從“大額交易入手,先固定幾筆交易達到追訴標準”。在尋找信用卡客戶的過程中,面對信用卡客戶的不配合,專案組民警克服種種困難,做信用卡客戶思想工作,讓他們放下思想包袱,實事求是地向公安機關提供相關證據,提供相對應的賬單,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在收集到信用卡客戶相關證據后,專案組民警又趕回樂東,于5月19日向樂東縣人民檢察院呈請批準逮捕。5月26日,樂東縣人民檢察院作出了對犯罪嫌疑人全某京、許某寧批準逮捕的決定。
至此,全某京等人特大非法經營案被樂東警方成功告破,繳獲涉案POS機1臺、信用卡9張,涉案金額2666萬元。
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截至今年5月底,我省各級公安機關共立銀行卡犯罪案件25起,涉案金額2957萬余元,破案14起(其中2010年立未破案件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抓獲行動前上網追逃人員1名,率先完成公安部“天網-2011”專項行動前上網追逃率達到50%的目標任務。
據了解,“天網-2011”專項行動中,省公安廳要求抓牢重點案件,把偽卡類、套現類和涉網類3類銀行卡犯罪作為專項行動重中之重。另外,確定重點地區,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將犯罪相對嚴重、銀行卡發卡量和交易規模較大及旅游業相對發達的海口、三亞、儋州、瓊海、文昌、萬寧等地區確定為此次專項行動的重點地區。
另據了解,在“天網”專項行動中,我省公安機關集中偵辦涉案受害人多、群眾反響大的典型性、系列性案件。近期,海口市公安局破獲銀行、郵政工作人員結伙實施的特大信用卡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6人,繳獲銀行卡40余張,涉案金額30余萬元;樂東縣公安局破獲全某京等人特大非法經營案,涉案金額2666萬元。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兩起案件為此類案件歷年之最。據悉,“天網-2011”專項行動將于今年年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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