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市6歲至25周歲(含)的在校學生,在24日前將接受一項全面排查。東莞團市委要求全市學校開展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青少年排查摸底行動,全面摸清東莞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學生的底數和現狀。(6月23日《新快報》)
全面開展排查青少年不良行為,既然是號稱全面,可想而知將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只是,從反饋來看可能會讓相關部門覺得委屈:明明很好的初衷,為何吃力不討好呢?
相關部門先別忙著叫屈,有時亂作為比不作為更讓人傷不起。至少目前,從“被”排查者的反應來看,這項行動并不得人心:有人稱“這樣大張旗鼓地排查肯定讓人難受”;還有人稱“這是給學生貼標簽”;還有人認為,此舉會引來逆反心理,讓有的學生破罐子破摔……無論怎樣,但凡一項舉措受到如此多非議,出臺者有必要重新審視和評估利弊得失。
經濟學上有個里昂惕夫反論,大意為你所看到的現象有可能與實際情況相反。東莞這項舉措就是這樣:僅從表面看,貌似積極作為,實則不然。且不論這種預設的荒謬之處,排查范圍的人為擴大化,單就此行為看,其實就隱藏著相關部門的懶政思維,最終可能成為難以完成的任務。
眾所周知,社會治安情況復雜而瑣碎,青少年個體情況也千差萬別。當地將排查者年齡定位在6歲至25周歲,而所謂不良行為包括“曠課、夜不歸宿;打架斗毆、辱罵他人”等等,年齡跨度之大,被定性的不良行為之繁雜,恐怕當地青少年將被“一網打盡”吧。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當對上述人群和行為采取一刀切標準,來進行貼標簽式區別對待時,要想讓人說不是懶政和瞎折騰都難啊。
或許為了規避侵害青少年權益的指責,當地稱“排查結果是保密的,向上級匯報的只是排查數字,摸查情況也不會對外公開”。但凡做過的事都有跡可循,當地到底采取怎樣神秘和健全的方式,讓這項排查可以神不知鬼不覺,讓被排查者不會因此被人另眼看待。遺憾的是,任我想破腦袋都想不出來。
人不輕狂枉少年,誰敢拍胸脯保證,年輕時沒有干過荒唐事,沒調皮搗蛋過?倘若將此上綱上線統稱為不良,完全是臆想中的擴大化。不可否認,現在的青少年犯罪現象不少,確有必要將預防和教育相結合,加強防范和引導。但東莞的行為總給人“頭痛醫腳,腳痛醫頭”之感。連引發犯罪的病灶都沒搞清,就胡亂開了藥方。如此亂作為,禍害更甚。(林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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