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出所:
該足浴中心
涉嫌兩項治安違法
昨日,對于佘女士等人提出的質疑,浦南派出所的陳所長做出了一一回應。
陳所長說,文昌門足浴中心存在賣淫情況,是有市民向派出所民警舉報的。根據公安部門開展黃賭毒專項整治的精神,該所到文昌門足浴中心執法并不算是跨界執法。陳所長表示,當時確實沒有將兩人的色情行為抓到現行,但民警進入足浴中心時現場正在做推油,我們詢問到該名男子所點的服務價位為130元。根據舉報信息,130~150元這兩種價位都是有提供色情服務的。因此,在當事男女雙方已經協商好的前提下,雖未進入到實質性的色情環節,但同樣被認定為從事色情服務,一樣要處理,只不過情節會稍微輕一些。此外,男顧客還承認自己5月份也到過這家店,并接受過色情服務。
陳所長說,被抓的男顧客和女服務員,在當晚已經供認有進行色情服務,并做了相關筆錄,現已經被行政處罰,其中男顧客被罰款500元,女服務員將被行政拘留5天。兩人還同時被帶去薌城區醫院進行性病檢查,醫院開出的單據是每人200元,“如果被檢查出有性病,要進行收容治療”。至于當事人質疑的釣魚執法或是派出所為了罰款而故意抓人,陳所長給予否定。
陳所長介紹,目前文昌門足浴中心涉嫌兩項治安違法,一項是涉嫌容留賣淫活動,另外一項則是涉嫌對容留賣淫行為放任不管。針對這兩項治安違法行為,根據《福建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辦法》的處罰規定,對淫穢色情表演、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