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繼中國經濟報刊協會表示協會公章被冒用后,“中華脊梁”活動另一“主辦方”——中國紀實文學研究會負責人表示,有人冒充該研究會,偽造并發布了“中華脊梁”活動文件,而活動的承辦方稱,文件是一個臨時工偽造的。
此前,一位著名節目主持人因獲得一項名為“共和國脊梁十大卓越人物”獎招來眾多非議。有網友爆料,此獎項報名者須交9800元報名費,并曝光了一份收取費用的“紅頭文件”。主辦方則稱,須繳納9800元報名費者系一項名為“中華脊梁獎”的獎項而非“共和國脊梁獎”。但又有網友爆料:兩個獎項實際上由一家報刊協會主持,“中華脊梁獎”沒有舉辦,款項挪用到了“共和國脊梁獎”。幾天后主辦方又出來澄清:“中華脊梁·十大杰出人物”須繳納9800元不假,但不是報名費或贊助費,而是會務費用,網上曝光的“紅頭文件”是冒名頂替。
冒用,偽造,臨時工,收費,這些字眼似乎不應與“中華脊梁”這樣的堂皇名稱沾邊,但事實是這些“關鍵詞”混成了一鍋粥。一般而言,舉辦評獎活動都須經工商管理部門審批,而后者對相關獎項名稱都有嚴格限制,一般禁用“國”或“中華”字樣。真弄不清楚,“中華脊梁”的主辦方如何獲得如此有“號召力”的獎項。真相到底如何,還要相關部門的調查與澄清。
撇開真假問題,筆者關心的是,聽起來如此莊重神圣的獎項到底該不該設立。不管是“中華脊梁獎”,還是“共和國脊梁獎”,其名稱所代表的榮譽和分量不言而喻。如果不是杰出的、非同尋常的且在歷史的某個關鍵時刻起到重大作用的人物,哪有資格配得上這樣的名譽?因此,即使“中華脊梁”所有的程序和活動都符合規范,誰來做“中華脊梁”也是個棘手的問題。可以說,獎項設立本身就注定了尷尬結果的出現和爭議的紛擾。
這些年,文藝界、商界乃至整個社會一直熱衷于評獎,尤其對以“國家”名義出現的獎項情有獨鐘。前幾年就有好事者設立了一個題為“國家精神締造者大獎”的獎項,結果因為頒給了一位知名女演員而招致非議。從現在的情況看,國家級別的大獎在很多場合已成為某些商業牟利活動的噱頭。
網上也有一種見解,說這次評獎不過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鬧劇,因此哪怕是用了“國家”名義,也沒有必要當真。然而,當鬧劇轟轟烈烈上演,并夾雜了很多偽劣時,人們才猛然意識到,原來鬧哄哄的牟利行徑所形成的對神圣的褻瀆依然令人心痛。評獎本身并沒有錯,但獎勵是要以敬畏為前提的,而“國家”名義更不可用作沽名釣譽的資本與名號。無論如何,對于真正崇高的東西,人們還是應該保持足夠的敬畏,少干一些無知無畏的傻事。(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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