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7日消息(記者陳延鵬 通訊員李明健 段亞娟 實習生陳曉慧)7月11日,海口美蘭區人民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朱全春等10人有期徒刑9個月至1年不等。10人中8男2女,均是原和平南寧屯大廈金秋賓館地下賭場員工。
經審理查明,2010年9月,“吳雄”(另案處理)等人為了獲取非法利益,合謀開設賭場聚眾賭博。該賭場以“啤酒機”作為賭博工具,最低投注10元人民幣參賭,賠率從l倍至24倍不等,營業時間為每天正午12時至次日凌晨2時。賭場開設后,“吳雄”等人雇傭了被告人朱全春等10人。其中,朱全春負責管理賭場賭資,曾慶武和陳元勝負責在賭場監督、檢驗投注單,林海霞負責賭場收銀,何娟負責操作“啤酒機”開球,吳育鋒和符林勇負責看守賭場大門,李祝武、吳亞順負責在賭場外望風放哨。
2010年10月31日晚上11時,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民警對該賭場進行查處,抓獲上述被告人及賭場其他工作人員、賭客共計40余人,繳獲賭資人民幣3.8萬余元以及作案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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