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播放案發現場錄像
在質證環節,公訴人專門當庭播放了案發現場周圍的錄像,證明謝長利曾經在當日進出小區,而并非像他自己當庭所說的“拉黑活路過該小區,壓根沒下車”。
謝長利再次提出異議,認為錄像拍的是遠景,畫面上的人不是自己,而當發現其母親、弟弟都出具證言稱“走路脖子向右歪,就是他”時,他表示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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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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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紅鞋男子家中被殺
2010年5月底的一天,房山區琉璃河鎮的一幢居民樓中,53歲的趙某被妻子張某發現死在家中臥室。當時他腳穿一雙粉紅色的女式鞋子,現場留有大量血跡,尸體掩埋在一堆報紙和衣物中,尸體已經腐爛。
張某稱,她平時在城區上班,并非每天都回家,丈夫平時就喜歡穿一些女性化的衣服,二人是再婚,當發現丈夫橫死后,她第一個就想到了此案的被告人謝長利。
張某和謝長利是2009年通過一家婚介所認識的,謝長利稱,當時他打算結婚生子,并不知道張某已經是有夫之婦,發現真相后他一度懷疑張某是婚托,但后來張某稱“一個人挺孤單寂寞的,想要找個男朋友”。二人繼續交往一段時間。
根據謝長利的口供,案發前約20天,他駕車陪同張某回琉璃河鎮的家中取證件,發現張某家里“挺有錢”,后來他在張某暫住地的抽屜里發現了琉璃河鎮房子的鑰匙,于是就偷偷取來又配了一副。
案發當天中午,他駕車再次來到張某琉璃河鎮的家中。據其此前供述,他打開房門后發現家中沒人,但翻遍了所有抽屜后發現只有300元現金,同時在客廳電視柜下面的地上放著一個嶄新的刀盒,里面有五六把尖刀。
他正要把玩新刀時,穿著粉紅色鞋子、拎著食品袋的趙某回家了。趙某沖他吼“干嘛呢”,并要沖過來,謝長利持刀扎向趙某。經鑒定,趙某身中數刀死亡。(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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