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如皋司機殷紅彬在駕駛公交車途中,停車搭救一名騎車側翻的石老太太,反遭獲救者誣陷為撞人。幸虧公交車的監控錄像將救人的過程清晰記錄下來,最新的消息說,得悉有這段錄像后,石老太太表示道歉。(8月30日《揚子晚報》)
這是一起峰回路轉的悲喜劇,雖然好心人恢復了清白,但人們卻高興不起來。設想一下:假如救人者車上沒有監控設備或者錄像沒有保存,他會不會再重蹈彭宇的覆轍?殷紅彬事件和彭宇案件本質上沒區別,都是善良被邪惡壓制的結果,只是,殷紅彬運氣比彭宇好一些而已。
從彭宇案到許云鶴案再到殷紅彬事件,可以發現一個清晰的脈絡,那就是個人私利對道德的步步逼進,在個人私利的膨脹下,有的人完全不顧廉恥,恩將仇報。如果這個脈絡不斷延續,可能產生極其嚴重的后果。一是傷害人們的善良之心,二是摧毀社會的基本道德秩序,三是傷害人際間的基本信任。
就殷紅彬事件而言,被搭救的石老太太一開始咬定是殷紅彬撞了她,如果她這些謊言被確認或無法被證偽,善良的殷紅彬就必然面臨賠償的尷尬局面。從這個意義上說,石老太太的說謊行為,已經不止是違反道德那么簡單,而是涉嫌構成了詐騙,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由是,執法機關應當對石老太太的行為以詐騙未遂論處,并依法給予處罰。如果不處罰,誣陷他人就不需要成本,就會鼓勵更多人基于私利而誣陷善良人。只有處罰,才能讓無良的人明白:違反道德的行為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是違法行為;也只有這樣,才能維護公平正義,讓好人安心。(閔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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