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亞洲豪苑停車場雨水倒灌 16輛車遭殃
海口網10月9日消息??近日,一名居住在海南省海口市亞洲豪苑南區豪園閣6棟的業主反映稱,10月5日下午,由于沒有得到小區保安的提前通知,導致自己放在地下停車場的轎車被大水淹沒。記者10月8日了解到,該小區地下車庫被淹汽車共16輛。目前車庫內積水已被排出,被淹車輛也已從車庫中拖了出來。
業主反映:地下停車場進水,十多輛車被淹
據業主介紹,10月5日從南海大道流來的雨水倒灌入小區地下停車場,導致停車場內的十幾輛車在短短幾十分鐘內被完全淹沒,其中不乏寶馬、奧迪等名貴車輛。據業主陳女士介紹,以前遇到暴雨天氣,物業管理處會讓保安及時通知他們將車輛開出來。但5日當天,他們在接到通知后來到車庫時,已沒有辦法將車輛開出來。
據亞洲豪苑南區業主委員會主任徐萍介紹,近日來,亞洲豪苑南區物業管理工作正處在交接階段,業委會已于9月6日同新物業“海南金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合同,合同上明確寫明亞洲豪苑委托海南金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服務期限為一年,服務時間自2011年10月1日起自2012年9月30日止。“因為老物業海南亞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不肯讓金鹿物業公司進駐亞洲豪苑,所以金鹿物業公司未能完全接管小區的管理工作,導致出現管理真空。”徐萍說。
而金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周總告訴記者,10月6日,他們同亞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達成一致,從7日開始,由他們物業公司負責亞洲豪苑南區的管理工作。因此,此次被淹事故不應由他們負責。
律師說法:可向保險公司和物業公司主張權利
車庫進水,車輛被淹,車主損失該由誰負責?對此,記者采訪了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鐘敏。鐘律師表示,對于汽車被淹的車主,可向保險公司和物業公司同時主張權利。車主可先找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但前提是車主購買了特定保險。
鐘律師還表示,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亞洲豪苑南區物業管理與業主都具有約束力,所有業主均享有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物業公司對地下車庫具有管理義務,如果管理失職造成業主停放的車輛損失,物業公司要負一定程度的賠償責任。近日的暴雨,海南省氣象部門已發布了暴雨預警,但由于物業公司疏忽大意,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未及時在小區內進行公告或通知,致使業主未引起重視避免將車停到地下車庫,停進車庫后也未及時將車開出車庫,導致車被水淹造成損失,物業公司應承擔因適度管理缺失而導致的賠償責任。至于這個賠償的額度問題,必須衡量業主、物業公司在這起事故中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來源:海南特區報] [作者:黨朝峰] [編輯:謝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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