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0月25日消息(記者陳延鵬 通訊員許平飛)為進一步強化涉訴信訪的源頭治理,近日,海南高院出臺了《關于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解涉訴信訪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
《意見》要求各級法院要加大調解力度,做好民事、刑事等案件的訴訟和非訴訟調解工作。加大訴前調解力度,積極邀請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社區委員會、村委會等社會組織人員參與調解,引導當事人就近、就地解決糾紛,實現訴訟調解與非訴訟調解的對接,力爭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訴前。
各級法院要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的溝通聯系,將涉訴信訪化解納入律師工作范圍。
《意見》還對行政救助、社會救助和司法救助并舉的救助制度,立案信訪窗口“一站式”服務制度,領導包案和領導接訪制度,涉訴信訪工作培訓制度等多種化解涉訴信訪的機制進行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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