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成功調解一起民事賠償案件
??诰W10月25日消息??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推動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一手抓辦案、一手抓信訪、一手抓源頭、一手抓善后”,日前成功調解了一起民事賠償案件,維護了社會穩定。
2009年11月1日中午,韓某與未婚妻到鄭某承包的蓬萊鎮典昌村委會典賀水庫釣魚,被看管水庫的鄭某某發現,鄭某某便持勾刀和同伴上前制止。韓某見狀,便奪過鄭某某勾刀并丟進水庫??粗煌:瘸獾泥嵞衬?,韓某用手從鄭某某的側腰部處推了一下,其摔倒在架設于水面的電網上觸電身亡。
案件經開庭審理后,文昌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韓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并賠償6萬元。一審判決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鄭某對民事部分判決不服,向海南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海南一中院以原判認定本案附帶民事部分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處理不當為由,將本案發回重審。
重審過程中,原告鄭某向中央政法委寫信上訪。他在信中稱,“本案公安人員偽造事實,故意包庇犯罪分子,檢察、法院對過失致人死亡的定性不準確,現被害人的尸體仍冷藏文昌市人民醫院,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賠償”。中央政法委主要領導批示轉交海南省政法委,省政法委批示轉交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院批示文昌法院處理本案。
為依法妥善處理本案,文昌法院多次做韓某及其家屬的工作,責令其及時履行賠償職責。韓某表示,因救被害人時也受電擊傷,到海口市人民醫院治療,所借之款還未還清,家中沒有什么財產。且父母年事已高,經濟來源有限,目前沒有能力賠償。
文昌法院一邊找被告人及其家屬做工作,一邊做被害人家屬的思想工作,一邊積極向文昌市委、人大、政府及政法委等主要領導匯報,尋求相關單位及部門的支持,共同化解雙方矛盾。文昌市政府撥出專項資金支付尸體冷藏費用,對于被害人家屬的6萬元賠償款由法院和市政法委運用司法救助金一次性支付。
至此,一宗中央政法委批辦、省政法委督辦的民事賠償案件,得到了妥善解決。
[來源:海南日報] [作者:文剛 吳棉] [編輯:謝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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