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0月29日消息 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公安分局透露,警方已抓獲轟動一時的溫州“跑路”女老板鄭珠菊,并凍結其多處店面、商品房、樓層等固定資產。日前,鄭珠菊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被龍灣警方執行逮捕。
2011年8月28日,龍灣區多名受害者到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分局永中派出所報案,稱永中“百樂家電”老板鄭珠菊收受他們的承兌匯票后不支付,有詐騙行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
專案組經過前期的秘密偵查,發現鄭珠菊已涉嫌非法倒賣承兌匯票,而其父親鄭某某則幫助鄭珠菊非法倒賣承兌匯票。8月29日,掌握相關的證據材料后,龍灣公安分局立即對犯罪嫌疑人鄭珠菊和其父親鄭某某批準刑事拘留,并利用多種偵查手段對其展開網上追逃和抓捕,同時對相關財產進行凍結。
9月9日下午,龍灣警方在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園區抓獲犯罪嫌疑人鄭珠菊。9月13日,其父親鄭某某也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在偵查過程中,專案組發現鄭珠菊收受的承兌匯票存在下線,立即進行偵查,并抓獲兩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對他們采取了相應的強制措施。
經偵查,48歲的犯罪嫌疑人鄭珠菊,以經營家電生意為借口,從事非法倒賣承兌匯票和低息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借款放高利貸。截至10月24日,該案已涉及受害人達120人,涉案金額1.31億余元,其中兩筆金額最大債務為1400萬和1360萬元。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鄭珠菊文化程度雖不高,但其在龍灣永中經營家電生意已有十余年,曾是“百樂家電”的法人代表,國內某品牌電器在龍灣的總代理,還兼營其他品牌電器銷售,信用一直較好。同時,她在溫州本地和麗水松陽等地擁有多處店面、商品房和樓層,當地很多人愿意將承兌匯票和節余資金放在鄭珠菊處。
2009年以來,鄭珠菊發現收受、倒賣承兌匯票有利可圖,就用經營電器商行作掩護,以購買家電的名義非法向他人收受承兌匯票,并向別人承諾40天至45天不等的期限內便可支付承兌匯票票面全部金額。2011年6月份以來,因資金鏈斷裂,空缺嚴重,鄭珠菊將收受的承兌匯票多數放到他人處進行貼現。
所謂承兌匯票,是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最長6個月)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對企業和個人來說,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就如同收到了現金。這種匯票沒到期前,可以背書轉讓,也可以向銀行申請貼現獲得資金,但要按照一定利率,扣除相應的貼現利息。而給鄭珠菊使用承兌匯票既不用等時間到期,也不用收取手續費,就可以收回承兌匯票上的全部金額,很多債權人就是沖著這樣的目的將其承兌匯票放在鄭珠菊處貼現。經查,到目前為止,該案共有76名債權人報案將7134萬余元承兌匯票存放在鄭珠菊處。
2010年,為了賺取更多的錢,鄭珠菊開始以購買房產和再擴大家電經營等名義低息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借款,然后將借到的款和收受的承兌匯票一起用于放高利貸。
但2011年下半年以來,多名借款人因公司倒閉無力償還向鄭珠菊所借的1.2億元債務,甚至半年未支付其利息,因此造成鄭珠菊資金鏈迅速斷裂,無奈之下,鄭珠菊選擇以跑路方式來躲避眾多上門要債的債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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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從事非法倒賣承兌匯票和放高利貸,就是一種未經批準的商業性質的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不僅嚴重擾亂和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秩序,同時也引起社會的不穩定因素,能引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故意殺人等案事件的發生,已經涉嫌違法犯罪。
警方在嚴厲打擊從事非法倒賣承兌匯票和放高利貸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還呼吁廣大群眾增強民間借貸的風險意識,切勿為貪小便宜將節余資金用于從事非法經營和放高利貸,以此造成財產損失,甚至墜入違法犯罪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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