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17日消息??記者昨日從三亞市物價局了解到,為規范旅游飯店客房價格行為,保持三亞市旅游飯店客房價格的基本穩定,三亞市物價局近日出臺政策,決定對三亞2012年春節期間旅游飯店客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政府指導價管理時限為2012年1月22日-28日。
定價上浮幅度不超過10%
據介紹,2012年春節期間,三亞旅游飯店各類客房銷售價格(含各類手續費、服務費,不含價格調節基金)將以2011年春節期間客房實際銷售價格為基準價格,上浮幅度不超過10%,由旅游飯店在基準價格加限定上浮幅度范圍內制定具體客房銷售價格。旅游飯店申報的標房(除套房和別墅外)基準價格超過6600元人民幣/間·晚的(含各類手續費、服務費,不含價格調節基金),須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省物價主管部門核準才能執行。
對于轉型、擴建或新開業等旅游飯店,基準價格不可比或沒有基準價格的,由三亞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同一區域(地段)相鄰相近的檔次相當的旅游飯店,2012年春節期間各類客房銷售價格為標準進行審核備案。據悉,政府指導價管理時限為2012年1月22日-28日,管理時限結束,政府指導價格管理自行終止。
客房價格實行明碼實價
三亞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客房銷售價格實行備案管理,各旅游飯店經營者務必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將春節期間的各類客房的具體銷售價格報物價局核準備案。各旅游飯店經營者需提供包括旅游飯店客房銷售價格備案申請報告、《2012年春節期間旅游飯店客房銷售價格申報備案表》及電子版并在表格的空白處加蓋酒店公章、2011年春節期間旅游飯店各類客房實際銷售價格憑證等材料,并送達三亞市物價局價格管理科申報客房價格備案。
三亞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按照有關規定,各旅游飯店經營者應于2012年1月15日前,自行采用標價牌的方式如實標示各類客房實際銷售價格,實際結算價格要與標價一致。三亞市有關部門負責人同時表示,市價格主管部門將在春節前及期間組織對重點區域的旅游飯店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執行價格備案管理規定和政府指導價的行為,以及不執行我省客房服務明碼標價規定(試行)的行為,將依照相關法規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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