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草案)》近日在網上公布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根據草案,企業繳納險種從養老、醫療、失業險三項擴至五項,新增工傷和生育險。按說,完善社會保險,最終是為了提高社會的整體福利,從價值旨歸來講,全民皆可受益,個人和企業都不例外。為何,這一加強社保的舉措,并未得到一致認同呢?誠然,“五險”是眾人所愿,但如何在實施中讓老百姓更滿意,相關的配套政策亟需完善。
社保新政公開征詢意見 “強繳五險”成關注焦點

11月9日,蘭州市七里河區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區居民馬秀英(右)和張玉蘭在領到社會保險證書后交談。新華社記者 張錳攝
網友熱議“我國擬強制企業為職工繳全五險”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草案)》15日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公布,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根據草案,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將面臨多項強制措施。
[軍掛證]解決老百姓社會保險是歷史潮流,勢在必行,政府和企業共同責任,社會文明進步體現。但是國有資本和民營資本必須責任平等,公平競爭,地位平等,國有資本是全民所有,資本收益全民共享,國有資本收益有責任有義務承擔全民社會保險一部分,民營資本區別對待,對于得到國家政策扶持,銀行貸款必須無條件承擔社會責任,為職工購買五項保險;對于小本經營,省吃儉用完成資本積累的政府承擔一部分,民營企業承擔一部分,或者國家為民營小公司增加資本金,或者減稅。
[尹富強]“單位未繳費將被查封財產”從保障員工利益角度來看,是個很不錯的規定。但有幾個問題需要有關部門考慮,稅賦等企業的負擔是否過重?如何對監管人進行監管,有效避免“不作為”或者“選擇性執法”。
[尚建平]五險要合理,否則就是濫用公權力來征收五金,其次五險的使用要合理不能挪用,更不能被瓜分。
[JEEP]我現在二十幾,每個月要交那些三險一金就要花了1000多,本來是單位替我們交的那部分也從我們的工資里扣了,對此,單位的解釋是:本來國家沒強制替員工交社保,那份本來用作交社保的錢當工資發給我們了,現在國家強制買社保了,所以那筆錢也要從工資扣出來!這樣,本來4000的工資就成了3000,總之單位都是會將這筆錢從員工工資里扣掉的。
[xuchangde2383]強制社保,估計很多小微企業無法承受,大多數民工也不愿意,尤其是18-40歲的人員包括城鎮居民。我在民營企業里從事人力資源工作,深深體會到員工心聲。如果強加于員工個人,很大部分人會選擇離職,這叫兩敗俱傷,企業和員工都得不到利。只是到時企業越來越少,納稅額也會越來越少。不過有個小小建議,可以考慮要求企業把面做廣一點,但繳費基數和比例應該下調,保持總體水平不降低,這樣企業和個人容易接收。
[trr331]強制征收是好事,對普通的低收入職工,將來有一定的保障。但是無形增加基層職工的每月負擔,希望能提早改變月收入工資比例,能早日統一化,像在日企就是如此,按照入該企業的時間和對該企業的貢獻來決定工資收入狀況。但在中國這點基本無法實現,因有太多的文字和太多的框框,太多的限制,這些都在無形中限制基層勞動者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