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30日消息(記者 史瑞麗)在29日舉行的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海南省郵政條例(草案)》提請大會進行二次審議。該草案新增條款對快遞服務市場規范方面提出要求:快遞企業不得將快遞業務交由未取得快遞經營許可的企業或者個人經營。郵件發生丟失、損毀、內件短少的,郵政企業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或者予以賠償。
為了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草案對郵件寄遞過程中發生損失的賠償問題作出規定。郵政企業在寄遞處理郵件過程中,發生丟失、損毀、內件短少,或者郵件收發人員和郵件代收人造成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應當依照郵政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補救措施或者予以賠償。承運郵件的鐵路、公路、民航等運輸單位在保管或者運輸途中,發生郵件丟失、損毀、內件短少的,除郵件本身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外,承運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