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是一種政府行為,屬于公共服務范疇;非保密事項,環保部門知道的即公眾所應知曉的,理應在開放透明下進行,尊重公眾的知情權。
據《新京報》報道,上海市環保局環境監測中心日前公布了過去5年該市的PM2.5試點監測數據概況:2006-2010年,上海PM2.5濃度年均值處于0.044mg/m3-0.053mg/m3之間;2010年,PM2.5日均濃度基本處于0.007mg/m3-0.245mg/m3之間。這就是說,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征求意見稿,PM2.5的年均濃度限值為0.035mg/m3,過去5年上海的PM2.5年均濃度全部超標。
近幾個月,被稱為“灰霾元兇”的空氣污染物PM2.5,得到了輿論空前關注。盡管坊間熱議PM2.5的危害,但對其體數值,人們卻難以看到權威發布,之前南京發布過一次PM2.5數據,但隨即就被刪除。此次上海公布PM2.5數據,可謂“破冰”之舉。
PM2.5雖然剛剛被列入法定空氣質量監測標準,但新標準的實施時間卻要到2016年。實際上,許多城市的環保部門早就在進行PM2.5的監測,從上海24個監測點連續5年的監測結果看,環保部門對PM2.5的監測規模實為可觀??墒牵扔性攲嵉谋O測數據,為何不能提供給公眾,供公眾作為健康參考呢?
環保部門之所以不公開PM2.5數據,或許是因為,他們認為這屬于“研究性監測”。但“研究性監測”是不是要關起門來“研究”?環境監測是一種政府行為,屬于公共服務的范疇;非保密事項,環保部門知道的即公眾所應知曉的,理應在開放透明下進行,尊重公眾的知情權。事實上,PM2.5真實數據高低,公眾都能承受,還能增強自覺減少排放的意識;他們不能接受的,是不得不用眼睛和口鼻去“測量”空氣污染。
當然,PM2.5遲早要公布,按照環保部規劃,新空氣質量標準2016年實施,一些城市還會提前實施新標準。但從現在到新標準實施的這段政策“空檔期”,不能留下PM2.5的信息發布空白?;蛟S,沒有實施新標準,環保部門尚不能根據PM2.5數據去對空氣質量做出結論式的評價,或許,監測網點不完善,現有的PM2.5數據尚不能全面反映空氣質量,可無論如何,PM2.5數據只要真實可靠,那么,民眾自然會對空氣質量做出自己的判斷,以此作為健康參考。
因此,PM2.5數據應“有數據即公開”,而不必“有標準才公開”,或者“監測網完善才公開”。希望各地環保部門,不僅將過去的PM2.5數據公開,也應盡快做到每個監測點、每天、每小時的數據實時發布,況且現有技術條件下完全能夠做到。(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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