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12日消息(記者 謝舒)12日,海口網記者從海南省教育廳通報的中小學生溺水身亡事故中獲悉,今年3月3日至6日,4天發生7名學生溺水身亡事故。教育部門要求各校要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呼吁全社會關心青少年學生的生命安全。
3月3日下午,樂東中學2名初三學生到河邊釣魚,不慎落水身亡。3月4日中午,臨高1名小學四年級學生在水渠溝旁洗手時被水沖走,不幸溺水身亡。3月4日下午,文昌一小學六年級學生和1名幼兒到附近水庫大壩玩耍,不幸溺水身亡。3月6日下午,瓊中2名二年級學生到河邊玩耍,不幸溺水身亡。
據了解,這些事故雖是發生在周末或放學后,但學校游泳安全教育的責任不可推卸。隨著海南省氣候逐漸轉熱,學生溺水事故將進入高發期。教育廳要求,各校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項防范措施落到實處。通過班(隊)會、黑板報、專題報告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學生,提高每一個學生的游泳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要求中小學生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學生游泳溺水事故主要發生在校外,發生在節假日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地、本校特點,切實加強與家長、社會有關部門、社區的聯系,組織和動員全社會都來關心青少年學生的生命安全,防止游泳溺水事故的發生。發動學校、家長、青少年學生共同監督和管理青少年學生游泳行為。在江邊、湖邊、水塘邊等設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發地點設立游泳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并通過印發《告家長書》、家庭訪問、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系,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廣大學生珍愛生命,遠離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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