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16日消息(湘竹)當你遭遇航班延誤、晚點和航班取消時,你會維權嗎?今天上午,美蘭機場針對今年春節期間因大霧導致航班大面積延誤的情況在候機樓內設點,邀請省工商管理局、民航海南監管局、南方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等單位負責人,引導旅客進行“3·15”正確維權活動。據悉,這是該機場首次在候機樓舉行“3·15”旅客維權活動。
大部分旅客不知如何維權
在候機廳里,記者看到海航工作人員在發放《航班延誤各方權利及義務解讀》、《民航消費者維權指南》等宣傳冊,并接受旅客咨詢。
也許是旅客為搭乘飛機而腳步匆匆,前來咨詢的人并不多。記者采訪了8位旅客,其中,4位旅客對如何維權毫不知情,有的還不知道自己的航班延誤還有維權這一說,2位對具體維權方法一知半解,只有2位經常乘機的旅客對維權標準了解得比較詳細。
四種原因導致航班延誤
據民航海南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航班延誤主要原因有四種,第一種是天氣原因,第二種是流量控制原因,第三種是航空公司的原因,第四種是旅客的原因。
天氣原因是造成的航班延誤的主因之一,占航班延誤22%。機場一旦遇到霧、雪、雨、云和風等天氣,跑道能見度低于一定標準時,航班便無法起降,嚴重時甚至還會關閉機場。有時飛機起飛時出發地機場天氣晴朗,但由于經停地或目的地機場天氣惡劣,也會造成航班延誤。流量控制原因指飛機在空中如同車輛在地面上一樣要受到諸多因素的限制和影響,占航班延誤的36%。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占39%,主要有機械故障,客票銷售、值機辦理、貨郵裝卸、機組人員超時、航空公司航班計劃調整等。旅客原因導致航班延誤占3%。
旅客享有知情權選擇權索賠權
當遇到航班延誤,旅客享有何種權利,旅客應該采取何種方式維護自身權利?民航海南監管局工作人員說,旅客享有知情權、選擇權、索賠權等基本權利。
知情權就是指旅客在航班延誤時有權獲取相關信息。航班延誤時,航空公司應迅速、及時將航班延誤原因、后續安排等信息通知旅客,并做好解釋工作。選擇權是指遭遇航班延誤的旅客可選擇將延誤航班變更至同一航空公司的其他航班,也可選擇簽轉到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還可以選擇退票,折扣機票按航空公司相關規定辦理。索賠權是指旅客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26條,要求航班公司按照延誤航班責任進行一定補償,包括住宿、餐飲、交通補償等。
各航空公司賠償標準不一
記者了解到,如果是由于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者取消,航空公司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務,具體的賠償標準,各航空公司賠償標準不一,民航局下發了指導意見,但沒硬性標準。
南方航空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超過4個小時,南方航空公司的執行標準是經濟艙賠償100元,頭等艙和公務艙賠償200元。海南航空公司的賠償標準是無論公務艙還是頭等艙,只要超過4個小時賠償標準都是100元,超過8個小時賠償標準是200元。
如果是由于天氣、突發事件包括空中的交通管制還有旅客自身的原因造成航班在出發地延誤或者取消的,航空公司會協助旅客安排餐食還有住宿,但是費用應該由旅客自己自行處理,如果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的,無論何種原因,航空公司均應向消費者、旅客提供上述服務。
航班延誤賠償猶抱琵琶半遮面
在機場候機廳,記者采訪了幾位旅客,他們都認為目前各航空公司執行航班延誤賠償標準是猶抱琵琶半遮面,民航局應該制訂一個航班延誤統一賠償標準。
來自鄭州的張先生說,現在航空公司遇到航班延誤都不主動履行賠償,等旅客吵鬧上門才賠一點,而且賠償標準是由航空公司自己說了算,旅客沒有任何發言權,只能被動接受,這樣有失公平。維權顯然很被動、很艱難,所以有的旅客只能采取非理性手段維權。香港的王先生說,他在國內乘機經常遇到航班延誤,很難得到賠償,在香港延誤2小時以上都能得到一定的補償,而國內航班延誤賠償方面,亟待政府制訂規章制度,維護好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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