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燙傷的患兒睡覺只能側身睡?
17日,羊城晚報記者接到報料稱,深圳龍崗區坂田雪象醫院一名護士為剛出生一天的小孩洗澡時不試水溫,造成寶寶燙傷。后經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鑒定為燙傷面積7%,燙傷級別2—3級。目前,該護士已被停職,院方也承認過錯,并表示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孩子目前仍在重癥病房
17日上午,記者趕到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六樓燒傷科,見到了被燙傷小孩的母親程女士。程女士還沒有坐完月子,看上去有些疲憊的她告訴記者,現在每天早上7時多就和丈夫從附近的賓館趕到醫院,直到晚上9時才離開。
程女士說,她和丈夫都是湖北人,來深圳四年多。2月27日1337,她在坂田雪象醫院生下兒子。“孩子出生時六斤六兩,28日上午10時左右,護士要家屬抱著孩子去洗浴房洗澡,讓家屬在玻璃窗外等候。當孩子放到水池中時,就聽到孩子一聲慘叫,并大聲哭泣。孩子的小姨沖進房間,發現水溫很燙,讓護士加了冷水之后才洗完。可是洗完澡后,孩子依舊哭,我們這才發現孩子的臀部被嚴重燙傷。”
據程女士介紹,燙傷主要部位在臀部和腳后跟,其中右半臀部最嚴重,燙傷面積7%,燙傷級別是2—3級。“現在的治療是看護為主,換燙傷藥,后期可能植皮,但是要靠自我恢復。現在小孩還沒做全面的身體檢查,一直在重癥病房,睡覺也只能側身睡。”
院方表示認真處理事件
當天中午,記者趕到坂田雪象醫院,該院相關負責人稱確是院方責任,深感自責并深表歉意,并表示要認真處理事件,而給小孩洗澡的護士已被停職調查。
該院醫務科張主任在接受采訪時稱,2月28日11時多,護士按照常規給小孩洗澡時,因水溫偏高致其屁股被燙傷。護士發現之后立即上報護士長,護士長查看后,立即要求護士用燙傷膏涂擦患兒燙傷部位,同時上報相關領導。12時11分,在查看患兒的情況后,該院調動120車將患兒轉至深圳市兒童醫院,深圳市兒童醫院醫生在查看患兒傷口后,建議轉至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13時07分,院方將患兒送至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燒傷科,并為其辦理住院手續。
“考慮到患兒的年齡問題,醫院將患兒送至燒傷科重癥監護室,并為患兒加派兩名專業月嫂陪護人員。患兒住院及治療費用由雪象醫院全部承擔。”張主任稱,截至3月17日上午,院方已交付住院押金23500元,陪護費用10500元,住宿費用3100元,家屬生活費用1100元,共計38200元。張主任表示,會認真對待患兒的后續治療,并加強與患兒家屬的溝通,將此事妥善解決。
護士剛畢業尚無護士證
程女士告訴記者,在護士提交的書面材料中提到,當時的水溫是43℃,她表示不敢相信,“因為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生說43℃是不可能燙成這樣。”
那么,該護士是否有相應的從業資質?
在給嬰兒洗澡時是否試過水溫?張主任表示:“肯定是試過,但這個水溫偏高,給嬰兒洗澡一般不能高于40℃,所以43℃就燙成這么嚴重。”
張主任表示,因時間過去太久,他記不清楚護士叫什么名字。因該護士剛從廣東省醫學院畢業一年,還是一名助理護士,沒有護士證,“按照廣東省護士管理條例,從事醫療常規的護士工作必須要有護士證,但給嬰兒洗澡不屬于醫療常規范圍,不需要護士證,助理護士也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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