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23日消息??國務院近日下發的《關于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要求,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要求,研究制定鐵路體制改革方案。意見還提出,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等領域。
據記者了解,去年12月舉行的全國鐵路工作會議上,鐵道部部長盛光祖就鐵道部體制機制改革有過框架式的表述。盛光祖說,政企分離后,鐵道部的職能縮小為政府監管、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和行業管理三部分,權責下放到鐵路局,鐵路局將成為市場的主體。這幾項工作有望今年完成。
盛光祖表示,實施政企分開,確立運輸企業市場主體地位是構建新體制機制的重點。運輸企業在開拓市場方面,將充分利用各類資源,開發多元化經營業務,實現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同時在客貨運輸方面,要服從全路運輸調度集中統一指揮,科學制定管內運輸方案,開發有特色的運輸產品,提高運力資源使用效率,提升服務質量。
據《人民日報》報道,為了理順鐵道部、鐵路局和鐵路公司的管理責任方面,鐵道部已有所行動,撤銷了鐵道部運輸局客專技術部,強化鐵道部技術委員會職責,明確工程管理中心代表鐵道部統一管理大中型建設項目的組織推進,強化鐵道部建設管理的主體責任。
- 鏈接
●1月12日
太原鐵路檢察機關在全國率先移交地方,人、財、物全從鐵路系統剝離。但太原鐵路法院系統并沒有同步改制。
●1月20日
西安鐵路局將西安鐵路法院、檢察院分別移交地方,成為全國首個同時完成鐵路檢察院、法院移交工作的地方。
●2月28日
上海鐵路局蚌埠鐵路運輸法院、檢察院移交安徽,成為跨省整體移交的第一家。移交后,蚌埠鐵路運輸法院、檢察院將遷至合肥,分別更名為合肥鐵路運輸法院、合肥鐵路運輸檢察院,涉及的工作更加繁雜。
北京兩級鐵檢正式移交地方
人員和資產全部納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鐵路法院6月前完成移交
昨日,北京鐵路局和北京市檢察院正式簽訂北京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移交協議。這是繼去年7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對北京鐵路檢察和法院系統人事任命后又一重大進展。據悉北京兩級鐵路法院也將于今年6月前完成移交。
人員資產一次性全移交
協議確定,北京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和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的機構、人員和資產與北京鐵路局(即鐵路企業)全部分離,一次性整體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整體移交給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實行屬地管理。
移交儀式上,北京市檢察院檢察長慕平指出,鐵路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是中央關于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一項重大決策。北京市檢察院在工作中切實做好鐵檢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改革過程中思想不散、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實現人員的平穩過渡。加強對鐵檢業務工作的指導,確保鐵檢打擊犯罪、維護鐵路安全穩定職責的有力發揮,保證鐵檢業務工作不斷、職能作用不減。
鐵路法院系統也將移交
去年7月2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對北京鐵路運輸檢察和法院系統負責人以及審判員、檢察員進行了任命。檢察院方面,高二江被任命為市檢察院北京鐵路運輸分院檢察長,市檢察院北京鐵路運輸分院副檢察長等38人、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等33人獲得任命;法院方面,袁軍被任命為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等35人、鐵路運輸法院院長等23人獲得任命。
3月3日,鐵道部披露,截至目前,陜西和安徽的鐵路法院、檢察院,山西的鐵路檢察院,已分別簽訂了整體移交協議。今年上半年中國鐵路基本完成鐵路法院、檢察院移交地方工作。
鐵道部表示,對鐵路檢法兩院的經費保障將持續到2012年6月份。據了解,北京鐵法系統移交工作也在積極協商推進中,但尚未確定具體日期。
- 釋疑
鐵路法院移交為何慢一拍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地鐵路檢察系統都陸續開始移交,但同級鐵路法院卻相對緩慢。今年1月12日,太原鐵路檢察機關在全國率先移交地方,人、財、物全從鐵路系統剝離。但太原鐵路法院系統并沒有同步改制。目前,只有西安鐵路法院和蚌埠鐵路法院正式移交地方。知情人士分析,鐵路法院移交面臨的問題比鐵路檢方更多。
日前,北京鐵路法院系統相關負責人透露,北京鐵路局對鐵路法院系統的經費保障將持續到今年6月份,目前移交面臨硬件、軟件等多個問題需要理順。
比如硬件方面,依據《人民法院法庭建設標準》,作為中級法院,僅審判法庭用房就應達到19320-21760平方米。基層法院應超過1萬平方米。此外法院還應有生活用房、工作用房等房屋項目,此外還有集散場地、供電系統等設施設備。目前北京鐵路兩級法院的建筑設施根本達不到這樣的標準。
軟件方面,由于審理的案件量少,目前北京鐵路兩級法院都不足百人,這和北京各區縣基層法院相比懸殊較大。“目前的各種條件根本撐不起一個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
最后,級別問題。盡管軟硬件較弱,但鐵路中院享有中級法院這一重要級別,負責人也隨之有著不同的行政級別。移交后如何調整也是一個問題。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太原鐵路檢察院移交地方時,鐵路方以貨幣資金補償的方式,將3.1679億元劃撥至鐵路檢察院開設的專用賬戶。而太原鐵路中級法院未能同步移交,主要就是“補償款”沒談好。
- 聲音
“鐵法移交后待遇有望提高”
“一個正常的商事案件,一方是鐵路企業,另一方是其他單位,你判鐵路企業勝訴,對方總難免質疑法官在偏袒。”昨日,北京鐵路司法系統一位法官稱,從他個人辦理的案件來說,來自北京鐵路局的影響并不明顯,鐵路局一般也不會插手案件審理。但社會上這種約定俗成的看法已深入人心。“法院劃歸地方是國家司法改革方向,對法官個人來說也是好事,今后司法的獨立性會更強,法官受到的約束或者干擾也會更少。”
鐵路法院系統人士分析稱,目前其所在法院尚未收到上級關于今后工資發放、轉崗程序、職務任免等方面的詳細文件。但和北京地方法院的法官相比,北京鐵路兩院法官的辦案量少,待遇也差一些。歸屬地方后,鐵路法官享受的公務員待遇比以往可能會有所提高。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