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核安全問題必須標本兼治 既然核能的選項不能排除,各國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又不容否定,而核事故的災難后果又不會止步于國家邊界,出路就只有一條:讓核能更安全高效地為人類服務。要做到這一點,就需要加強核安全領域的國際合作,強化核安全領域的全球治理。這就是全球核安全峰會的現實意義所在。華盛頓峰會的主要議題是防止和打擊核恐怖主義,即解決核設施和核材料免遭惡意侵害的核安全問題,會議通過的《華盛頓核安全峰會工作計劃》,強調要促進《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的普遍化,要提高《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的權威性,要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根據其《核安全叢書》在全球范圍開展活動,各國要進行核安全信息交流,核安全文化培育,核安全人才培訓,等等。這些措施是非常緊迫和重要的,但都還停留在“治標”的層面,要從根本層面解決核恐怖主義問題,必須標本兼治。要?“治本”,就要改變目前國際社會發展失衡、貧富懸殊、地區動蕩、民族宗教沖突頻發、濫用武力、制造貧窮和仇恨的現象,從根本上鏟除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滋生的土壤。
要使國際核安全機制真正發揮作用,還有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那就是不能給國際核安全機制附加別的目的,不能把國家間爭端引入峰會,更不能在這個機制中奉行雙重標準。如果把核安全峰會變成功利性外交政策的工具,國際核安全機制就會失去中立和公信,就沒有辦法凝聚國際社會力量應對核安全挑戰。
中國在核安全問題上負責任的態度 中國在核安全問題上采取的是非常嚴肅的負責任態度,不僅向中國人民負責,也向國際社會負責。在防擴散和打擊核恐怖主義領域,中國是“打擊核恐怖主義全球倡議”的創始伙伴國,中國積極參與有關國際公約的制定,加入了聯合國關于核不擴散和制止核恐怖主義的所有國際條約,并嚴格執行安理會相關決議。在核能產業運行安全領域,中國政府在發展核電之初,就明確制定了“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指導方針,并從設計、建設、運行、監管、隊伍、資金、機構等方方面面予以落實。幾十年來,中國一直保持著良好的核安全紀錄。
在2010年的首次核安全峰會上,胡錦濤主席提出了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五點主張,即切實履行核安全的國家承諾和責任,切實鞏固現有核安全國際法框架,切實加強核安全國際合作,切實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核安全能力,切實處理好安全與和平利用核能的關系。胡主席介紹了中國在核安全領域作出的一系列積極努力,包括核安全能力建設、核安全國際義務履行、國際核安全合作參與、核安全國際援助提供等。胡主席還表示中國正積極考慮同有關國家合作,在華建立核安全示范中心。中國在核安全領域負責任的態度獲得了與會各國的一致肯定。
近年來中國在核安全領域的進展 從華盛頓核安全峰會到現在,不到兩年時間,中國在核安全領域又取得了許多積極進展。在立法領域,在已有的1部法律、8個行政法規、27個部門規章及許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相對完善的核安全法律體系基礎上,2011年又通過了《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此外,《核安全法》已進入實質性立法程序。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發生后,中國又加緊制定核安全規則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調整規劃,努力提高核設施應對極端自然災害的能力和核緊急響應能力。
在國家嚴格控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編制的背景下,2011年,政府特別批準了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構的大規模擴編,編制數由此前的300人擴充到1000多人。核與輻射安全研究基地計劃在北京房山興建,將成為我國核安全技術人員培訓的重要基地,也將成為核安全國際合作的重要平臺。
中國政府還批準成立了國家核安保技術中心,從事核材料管理、核材料和核設施實物保護的技術支持,負責核安全示范中心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增強了核材料安全管理技術能力。
在2012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總理提出了“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的觀點,這里面的“安全”、“高效”、“發展”三個關鍵詞完美詮釋了中國關于“處理好安全與和平利用核能關系”的基本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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