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專項公益基金——“仁愛基金”,通過其下屬的“志愿者工作辦”陸續向陜西捐贈了上萬輛自行車。這些自行車大多沒有流向需要“雪中送炭”的群體,而是捐給了大型國企和一些地級市的老干局。(4月26日《華商報》)
“仁愛基金” 作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下屬的一項專項公益基金,雪中送炭、公開透明、尊重捐贈方意愿、體現資助效益是其遵循的四項基本原則,但現在看來,“仁愛基金”的所作所為嚴重違背了其運作原則,展現給人們的是一個亂象叢生的慈善格局。
慈善事業對于社會的意義,在于它是一項被賦予了社會救助職能的崇高事業,是利用社會資源進行扶危濟困的善舉。當單靠政府力量不足以滿足所有社會弱勢人群需要的時候,正是慈善發揚人道精神和扶危濟困傳統對其進行救助的時候。但“仁愛基金”的做法卻匪夷所思,政府機關和大型國企的離休干部,顯然并不是亟需慈善救助的目標人群,“仁愛基金”一廂情愿地向他們“捐贈”成百上千輛質量低劣的自行車的做法,令人莫明其妙。如果說雪中送炭之舉才是真正體現了慈善的本義的話,“仁愛基金”向國企捐贈自行車的錦上添花之舉,怎么看都顯得多此一舉且荒謬絕倫。
“仁愛基金”不僅在捐贈對象上有“表錯情”之嫌,為什么選擇這些質次價高的自行車作為捐贈物品更令人疑惑。退一步說,哪怕是質量再糟糕的東西,也是需要用錢來買的,何以“仁愛基金”在這方面花起錢來如此豪爽大方?紅基會作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其資金來源無疑是社會各界的無私捐贈。合理有效地利用好這筆來自民間的社會財力,無疑是對愛心捐贈者負責、進而樹立良好社會公信力的應有之義。我們看到,公開透明、體現資助效益也是紅基會明確規定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那么其下屬的“仁愛基金”如此濫用捐贈者資金,怎么就可以放任自流而無從嚴格約束?
尤為甚者,是“仁愛基金”財務賬目管理之混亂,令人驚詫。成千上萬車輛自行車的采購量,居然可以不簽合同不要票據;動輒幾十萬的捐贈,卻連一片紙的票據收條都沒有,這般怪象,叫人慨嘆的就不只是“崽賣爺田心不疼”這么簡單了,其中是否有渾水摸魚的貓膩,的確需要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嚴查。
有道是,公信力是慈善機構的生命。這種彌足珍貴的社會公信力,源自慈善機構在運作模式的透明、財務信息的公開以及自律機制的健全、外部監督機制的必不可缺等多方面的努力,以這樣的標準來衡量“仁愛基金”的運作,這種目標迷失的“自行車慈善”注定行之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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