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21日消息?近日,記者從??诿捞m區檢察院了解到,該院4月6日至4月27日短短21天時間內,向美蘭法院提起公訴4起扒竊案件,均已開庭審理并作出相應判決。這也是“扒竊入刑”實施后,對此類案件較為集中的一次打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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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竊一部手機被判半年
陳某在海口市明珠廣場扒走受害人上衣口袋中的一部索愛牌手機,價值490元,得手后被民警人贓俱獲。由于《刑法》規定的盜竊罪起點數額為1000元,此類小額扒竊案件以前只能做行政處罰,自從去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后,“扒竊入刑”的規定使得執法部門不再無奈上演“捉放曹”,陳某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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鑷子夾iPhone4領刑1年
2012年2月17日下午5時許,潘某在海府路金域通信連鎖賣場入口處,趁被害人林某不注意,用長鑷子將其放在上衣左側口袋內的一部黑色iPhone4手機夾出。后被林某發現,潘某慌亂中未及拾起掉在地上的手機便轉身逃跑,沒跑多遠被民警抓獲。經鑒定,被盜手機價值4116元。5月2日,法院判定潘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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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得300元獲刑7個月
2011年10月9日晚8時許,黎某與同伙在??谑忻髦樘鞓蛏纤艡C緊跟在行人張某身邊,趁其不備拉開其隨身挎包扒走一個黑色錢包,內有300元及銀行卡、身份證等物品。黎某和同伙走下天橋,剛將盜得的300元取出準備分贓,被反扒民警人贓俱獲。美蘭區檢察院以盜竊罪提起公訴后,近日,法院審理后判定黎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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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上合伙盜竊判2年
2011年12月16日上午,在22路公交車上,聾啞女子蔣某與一女同伙,趁人多擁擠之時靠近女乘客黃某,女同伙拉開黃某的提包拉鏈,盜得現金14005元。車行至明珠廣場站,蔣某及同伙下車,同伙將盜得錢款轉移給蔣某后二人分開逃離。受害人和丈夫發現后下車追趕并將蔣某抓獲。2012年5月15日,法院經審理認定蔣某構成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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