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網5月23日消息 原本在三年前就應該被安置的18家拆遷戶,因為審核和安置的單位條件不一,致導致其至今“無家可歸”,5月23日,在三亞市“市委書記大接訪”現場,市長王勇帶隊接訪,并督促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此事。
據介紹,周瑞等是金雞嶺延伸段工程的被拆遷戶,2008年三亞市對金雞嶺路延伸段進行道路改造,隨后召開的人民政府第78期市長辦公會議同意對其進行安置,但是三年多過去了,18戶拆遷居民仍未安置。記者在三亞市人民政府2008年發給河東區管委會的一份批復文件上看到:同意河東區與市交通局審定的周瑞等18戶符合安置條件的被拆遷戶進行安置,安置地點定在荔枝溝80畝安置用地內(屬吉陽鎮范圍)。
接訪現場,接受安置的吉陽鎮鎮政府的代表回應,由于荔枝溝地區需要安置的被拆遷戶戶數多,目前只安置了24戶,還有大部分被拆遷戶尚未安置,另外吉陽鎮與河東區的審核條件不一致,如按照河東區的安置標準進行安置,荔枝溝80畝安置戶遠遠不夠,因此無有空間安置河東區的18戶居民。
律師認為,18戶居民在三年前被拆遷時,政府發文同意對其進行安置,這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所以現在只需去再度核實18戶居民的安置條件,如果都符合,政府就應該嚴格執行。
“市政府注重群眾生活和利益,但因為安置審核的時間段不同,時間差導致條件標準不同,以至于安置工作沒有執行。”對于該問題,市長王勇責令河東區和吉陽鎮當天下午就開始聯合處理,依法執行安置工作,并讓市國土局、信訪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協作。他還表示,市長辦公會議務必生效,但在依法執行的基礎上可以發現問題,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的就要依據法律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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