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商家的勸阻,強行“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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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頭“大哥”為什么這么“牛”?
記者了解到,收取商家房租的人是蔡某,而今天帶頭“清場”的“大哥”姓崔,崔某是蔡某的助手。崔某自稱,他是代表公司收取房租的,多次催促租房的商家交付房租不成,老板才指示他帶頭“清場”。
崔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稱,駕校從2011年2月6日起就沒交過房租,而且還拿出“證據”。“證據”顯示,從2011年2月6日至2011年7月12日,駕校沒有交房租。他強調說,從那時起至今都沒有繳納房租。但是,當記者問道:“為什么駕校不交房租呢?”崔某沒有回答。在停頓片刻后,他說,公司已經被他的老板收購了,同時,對于合同已到期的商戶,他們有權不在與商戶續簽租房合同。
委托人收款竟不開發票 商家拒絕交付房租
駕校從2011年2月6日至2011年7月12日交付房租了嗎?駕校的相關負責人張某告訴記者,他們的確交了錢,而且有工商銀行的現金存款憑證。記者看到,票據顯示:2011年7月25日,駕校公司已經交付了2011年3月至7月房租。同時,對方公司委托的收款人蔡某的催款“逐客令”,也能證明安培駕校已經交付了這期間的房阻。
為什么從2011年7月12日以后就沒有交房租呢?張某告訴記者,從2011年2月份,對方公司的總部已經遷移至內地。2011年2月6日至2011年7月12日所交付房租就沒有開具發票。“不管公司委托誰來收錢,不開發票不交錢。”張某說,交付房阻費要交的明明白白,只要開具了發票,隨時可以交付房阻費用。
隨后,記者采訪了駕校附近的多個商鋪老板,部分商鋪老板表示,他們和駕校是一樣的想法,如果不開發票,很擔心“錢白交”,更擔心公司的委托收款人蔡某與他們不再續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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