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6日消息 近日,媒體報道了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局,80后原副局長肖明輝受賄千萬元案件,引起廣泛關注。肖明輝年僅32歲,2002年畢業于鄭州工業大學,后考入清華大學土木系獲得工學碩士學位,畢業后進入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擔任建設工程管理主管。
短短6年間,肖明輝先后完成了環境監測站、洋浦中學、洋浦中心醫院等多個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及籌備工作,曾經頭頂多個耀眼光環,榮獲洋浦經濟開發區十大“杰出青年”、海南省十大“杰出青年”等榮譽稱號。然而,這個原本前程似錦的青年干部,卻走上了腐敗之路。
7月24日,出席肖明輝受賄案庭審的知情人告訴記者,當時肖明輝數度落淚表示懺悔。“他不僅覺得對不起組織的重用和培養,也對不起家人。第一眼看去,我很難將這個年輕人和受賄千萬元的貪官形象聯系起來。肖明輝一案引起當地高度重視,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全省十幾個市縣的青年干部旁聽了案件的審理過程。”
在知情人看來,肖明輝6年間的成長歷程堪稱“火箭速度”。“因為個人能力突出,他迅速受到重用,不到兩年就成為當地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副局長。但我認為,正是其心理成熟程度和相關監督力量沒有及時跟進,才導致他走入歧途。”他說。
對于此案,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認為,一個原本優秀的青年干部幾年內迅速滑坡,從外部環境上看,是一些不健康的官場文化影響了官員個體;從個人角度看,則是青年人閱歷尚淺、急于求成,導致其為了“小集團利益”而放棄了個人原則。這起案件之后,我們需要思考更為科學、公開、穩健的青年干部成長、選拔之路。
北京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莊德水表示,關于肖明輝的經歷,有兩個細節值得關注。其一,肖明輝受任負責重新編寫與該工程項目相關的《招標文件》及《合同條件》;其二,據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肖明輝在任職洋浦規劃局副局長期間,還肩負“洋浦經濟開發區居民安置區及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工程EPC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一職。
“雖然身為規劃局副局長,但在造價高達8億元的項目中,肖明輝是名副其實的‘一把手’。由他一人‘既負責合同文件起草,又負責中標企業的選擇’,難免缺乏制衡監督力量。”他說,“因此,在隨后的程序中,他才敢公然索要好處費,并非法收受財物逾1600萬元。”
莊德水認為,為年輕干部創造寬松的成長環境,不意味著放松對其監督和鞭策。“本案還有一個新特點:作為高學歷官員,肖明輝涉足的項目領域在海南省屬于首例。他的專業角色顯得無可替代,這也是其手握多項重權的重要原因。但是,將投資決策、資金使用的權限集中于一人之手,難免過度強化個人意志,加大官員腐敗風險。”莊德水表示,“監管乏力為權錢交易創造了客觀條件,也會養大官員的貪念和膽量,使原本高素質的青年干部走入歧途。”
汪玉凱亦表示,在授予青年干部權力的同時,必須保證程序透明及監管有力。“面對青年干部的成長,我們不該過度嚴苛,壓制其成才;更不能揠苗助長,讓其在成長中迷失方向。一個成熟的干部,必須經歷民意考核、基層歷練等一系列長效、完整的評價體系。從這個角度看,肖明輝的歷練之路并不完整。”
莊德水說:“官員從不法行為中得到好處,又未得到及時懲罰,必然導致其對腐敗的心理預期增強。近幾年工程招標、城市規劃等涉及較大金額的項目是腐敗高發區,應當作為重點監控領域,杜絕政府部門負責人直接參與類似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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